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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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17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東石鄉台61縣266k處 | 展大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5月17日派員會同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港墘聯合所於本縣東石鄉台61縣266k處攔查,查獲貴公司曳引車載運土方(車頭KLJ-3183,車斗HBD-5096),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0-16 | |
2 | 2024-03-2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安區龜壳里龜壳路二○○之八號一樓 | 展大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清運車輛HBD-519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D-5198於113年3月29下午10時17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芳苑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12 | |
3 | 2024-03-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中埔鄉裕民村嘉135鄉道2公里處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3月26日派員會同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中埔派出所,位於本 縣中埔鄉裕民村嘉135鄉道2公K處道路攔查,查獲貴公司曳引車(車號 :KLL-9600,車斗:HBC-5075)載運土石方,未隨車未持有載運物產生源及處 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2024-06-19 | ||
4 | 2023-10-3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大林鎮內林段18-6地號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於112年10月28日載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至本縣大林鎮XX段XX地號土地,未隨車持有載運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4-05-09 | ||
5 | 2023-09-24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安區龜壳里龜壳路二○○之八號一樓 | 展大交通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HBB-0990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 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清除車輛HBB-0990於112年9月24日21時47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福興交流道」,惟查貴公司前述清除車輛於前述時間之軌跡資訊定位於彰化縣線西鄉,軌跡偏移3,000公尺以上,且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GPS 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04 | |
6 | 2023-07-27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中埔鄉同仁村嘉139鄉道11K處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7月27日派員會同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位於本縣中埔鄉同仁村嘉139鄉道11K處產業道路攔查,查獲貴公司之曳引車(車號:KLL-9666)載運土石方,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未依文件登載運送路線行駛至處理地點,視同無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10 | ||
7 | 2023-07-27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中埔鄉同仁村嘉139鄉道11K處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7月27日派員會同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位於本縣中埔鄉同仁村嘉139鄉道11K處產業道路攔查,查獲貴公司之曳引車(車號:KLL-9160)載運土石方,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未依文件登載運送路線行駛至處理地點,視同無效,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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