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嘉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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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10-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金陵路七段457號 | 嘉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廠內無機性污泥(D-0902)之貯存位置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內容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15 | |
2 | 2017-09-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金陵路七段四五七號 | 嘉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廠內(T01-10活性碳吸附裝置)進入(T01-2廢水調整池)與(T01-11緩衝池2)為同一條管線連接三通管,與許可所登載之流向示意圖不符。 (2)廠內(T01-9緩衝池1)與(T01-11)設有連通管,與許可所登載之流向示意圖不符。 (3)廠內現場水錶型號校正頻率應為一年一次,經查證發現自102年起校正頻率皆超過一年,與規定不符。 (4)廠內所提供之水質檢測報告未檢測未申報除草劑、總氨基甲酸鹽、總有機磷劑共3項。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03 |
3 | 2017-08-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七段457號 | 嘉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10)及洗滌塔(A008)之壓差計故障,未能維持防制設備之監視儀錶正常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08-22 | |
4 | 2017-06-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金陵路七段四五七號 | 嘉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B-0337、B-0368、B-0369、B-0374)於106年3月至5月間(總計3個月)皆未有上網申報產出、貯存及清除情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07-05 | |
5 | 2017-06-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金陵路七段四五七號 | 嘉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毒性有害事業廢棄物(B-0337、B-0368、B-0369、B-0374)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07-05 | |
6 | 2017-06-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金陵路七段四五七號 | 嘉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7)壓差值為0.5cmH2O(許可操作範圍為1-4cmH2O)、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10)壓差值為0.5cmH2O(許可操作範圍為1-5cmH2O)及洗滌塔(A008)壓差值為1.5cmH2O(許可操作範圍為4-10c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內容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07-05 | |
7 | 2017-05-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東勢里金陵路七段四五七號 | 嘉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農藥製造業,並領有「有機溶劑作業程序-農摻配程序(M01)」(操證字第H4796-01號),防制設備操作更換頻率及更換量與許可證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19 | |
8 | 2017-04-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七段457號 | 嘉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包裝機(E005)運作中,稽查時發現吸附設備(A004)之壓差計故障,未能維持防制設備之監視儀錶正常運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7-05-12 | |
9 | 2016-06-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平鎮區金陵路7段457號 | 嘉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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