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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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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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7-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世全路四號 | 漢泰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市小港區世全路4號從事金屬軋造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業於90年3月8日依規定設置蕭○○為專責人員在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7月6日以環署空字第1111090092號函請本局查明貴公司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蕭○○是否有兼任職業衛生安全人員情事,本局於111年7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蕭○○於擔任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期間同時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備查日期:102年6月28日)之情形,不符「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所設置專責人員,...,並專職執行業務,不得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污染防制(治)無關之工作。...」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01 |
2 | 2020-02-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世全路四號 | 漢泰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9月25日函附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109年2月至109年5月非有害油泥(D-0903),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1-05 | |
3 | 2018-07-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山明里世全路四號 | 漢泰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旨揭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目標為氮氧化物不超過31,650公斤/年,惟經查107年6月30日第一期程結束時,貴廠實際粒狀污染物年排放量為:32,395公斤/年,已逾共745公斤/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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