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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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8-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2934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9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2段700號 | 林賜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12/08/22 10:15-12:10 121.815091 24.849204 1.至派案點林賜川養豬場稽查,該場目前由梁員承租飼養,約飼養250頭豬。 2.稽查時該原廢水槽廢水溢流排放於其旁水利溝渠內(頭城鎮新福成段821地號),該梁員表示因天氣熱抽地下水灑水降溫,至地下水流入原廢水槽與原廢水混合後溢流疏漏污染水體,依違反水污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辦理。 3.現場檢測水質第一次pH:8.32、水溫32.9度, 第二次pH:8.33、水溫:33.1度, 兩次pH平均:8.32、水溫:33.0度。 4.另採樣1,000 mL x 1瓶檢驗SS,另250mL x 2瓶,其中1瓶加硫酸使pH小於2,檢驗COD,該水樣存放4度C暗處冷藏,俟水質檢驗結果再行辦理。 5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測詩集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G-21-00112),應於10日內(112年9月2日8時前完成改善補正)提送緊急應變紀錄及處理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備查。 6.11:11確認現場業者已停止疏漏及排放,向其宣導水污法相關規定。 7.拍照備查。 112/08/23 16:40-16:44 121.815091 24.849204 112年8月23日16:44林賜川畜牧場回傳清理溢流處改善完成照片。 補充:該業者因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不當至使其疏漏至承受水體(金面溪),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該場亦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本案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0-26 |
2 | 2022-03-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頭城鎮金面段大金面小段99地號 | 林賜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懸浮固體:1340mg/L、化學需氧量:194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01 |
3 | 2018-12-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頭城鎮新建里青雲路2段700號 | 林賜川畜牧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排放廢污水超過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27 |
4 | 2018-07-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頭城鎮新建里青雲路2段700號 | 林賜川畜牧場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周界外異味污染物濃度,經分析後為55,已超過宜蘭縣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40)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16 | |
5 | 2015-03-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頭城鎮青雲路2段700號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5條第2項之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項次九計算結果(如附件裁處罰鍰額度計算表),應裁處罰鍰新臺幣6萬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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