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 回上一頁
列管事業污染源之稽查處分結果及處分金額情形
# | 違反時間 | 污染類別 | 主旨 | 管轄縣市名稱 | 違反地址 | 違規人名稱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改善完妥與否 | 其他處罰方式 | 罰鍰是否繳清 | 是否進行催繳 | 是否行政移送 | 重大違規 | 裁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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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30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東區保忠三街六二巷九○號 | 民烽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未依限提送廠內土壤、地下水污染調查及評估結果報告報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審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4-10-15 | |
2 | 2021-03-15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環保署 | 嘉義市東區保忠三街六二巷九○號 | 民烽有限公司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0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署執行本場址土壤地下水污染查證工作。檢測結果顯示土壤重金屬鉻、銅、鉛濃度逾土壤污染管制標準,鉻濃度最高達13,500 mg/kg逾管制標準的54倍、銅濃度最高達1,780 mg/kg逾管制標準的4.45倍、鉛濃度最高達11,400 mg/kg逾管制標準的5.7倍;地下水重金屬鉻逾地下水第二類管制標準,鉻濃度最高達36.7 mg/L為地下水第二類管制標準73.4倍。並發現廠內電鍍槽有明顯濕潤之滲漏痕跡,地下式廢水貯存槽(池)可目視鋼筋混凝土結構外觀劣化剝落,致使製程廢水因人為操作及鋪面結構劣化滲漏至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且污染情形與該公司廠內原料使用及運作行為相符,並符合土污法第12條第3項規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第8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要件。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2-05-31 | |
3 | 2020-06-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保忠三街62巷90號 | 民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3項、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辦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辦之水污染防治費申報疑義案件,109年6月5日至該公司稽查,發現該公司106年1月至2月及5月至6月廢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讀數紀錄未依規定保存五年。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8-06 |
4 | 2018-06-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保忠三街62巷90號 | 民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現場查核貴公司貴公司於107年5月30日委託OO公司辦理每6個月之水質定期檢測,當日檢測時有操作廢水處理設備,惟當日用電度數(電表讀數)未依實際運作情形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18-08-14 | |
5 | 2018-06-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保忠三街62巷90號 | 民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6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督察。現場查核貴公司於107年5月30日委託OO公司辦理每6個月之水質定期檢測,當日檢測時有操作廢水處理設備,惟當日用水度數(水表讀數)未依實際運作情形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18-08-14 | |
6 | 2018-05-0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後湖里保忠三街62巷90號 | 民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進行列管事業專責人員設置稽查,經查貴公司專責人員林OO先生未於公司出勤,詢問貴公司人員表示該員當日無上班,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貴公司人員無法提供相關資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2018-07-12 | |
7 | 2018-04-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5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督察總隊 | 嘉義市東區後湖里保忠三街62巷90號 | 民烽有限公司 |
貴公司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8條之1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從一重依同法第46條之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作業廢水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且經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氫離子濃度指數:1.49,最大限值:6.0~9.0)。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是 | 是 | 2018-09-20 | |
8 | 2017-03-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東區保忠三街62巷90號 | 民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3月6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其他未歸類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D-2499)105年9月產出、貯存申報情形不符質量平衡。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24 | |
9 | 2016-04-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嘉義市 | 嘉義市保忠三街62巷90號 | 民烽有限公司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第7條第2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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