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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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5-02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本案限於112年7月1日前改善完成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12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橋頭區通燕路、燕巢區 (橋科段1號、燕科段1~3號、燕科段5~8號、燕科段11~15號、燕科段27號)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2年5月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署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從事易致粉塵逸散之操作,未設置加壓噴水設施,並於操作期間持續噴水,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共記缺失1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06 |
2 | 2023-01-12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橋頭區海峯路上及燕巢區大學路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1月12日派員稽查發現以下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第6、7、8、9、10條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共記缺失18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一、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4點)。 二、第一級營建工程,裸露地表防制措施實施面積未達90%(4點)。 三、工地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10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01 |
3 | 2022-08-0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違規改善情形:限期貴署於111年9月2日前完成改善,倘後續複查仍未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台灣大道六段與中興路交叉口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本局於111年8月4日15時15分派員稽查,查前開工程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列管對象,現場工地周界圍籬未依規定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另現場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營建業主於營建工程進行期間,應於營建工地內之裸露區域,採行下列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之一:一、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稻草(蓆)。二、舖設鋼板、混凝土或瀝青混凝土。三、舖設粗級配或粒料。四、植生綠化。五、地表壓實且配合每日至少灑水二次,每次灑水範圍應涵蓋裸露區域,並記錄用水量備查。六、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七、設置自動灑水設備,灑水範圍應涵蓋裸露區域」,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範項目及缺失記點判定原則」記20點缺失並由施工廠商收執本局執行空氣污染防制法限期改善通知書在案,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2-09-07 |
4 | 2022-04-22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4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竹東鎮二重埔段0316-0265等68地號(新竹縣「高鐵橋下聯絡道延伸至竹科工程(中興路-力行路段)(道路工程) 管制編號:J109J44001-1) | 內政部營建署-新竹縣「高鐵橋下聯絡道延伸至竹科工程(中興路-力行路段)」-內營北(109)-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7條: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8條:第一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8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9條: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80%、覆蓋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有破損或損壞,致影響防制效果。 管理辦法第10條: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6-07 |
5 | 2021-12-1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礁溪鄉宜蘭縣「礁溪鄉四城都市計畫2號道路新闢工程」工區內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稽查偉唐營造有限公司承攬營建工地「宜蘭縣「礁溪鄉四城都市計畫2號道路新闢工程」」(管制編號:G109G54012-1),現場施工中,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查核情形如下:(一)第6條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周界,及部分圍籬種類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二)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三)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廢水,記缺失4點。二、拍照存查。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1-07 |
6 | 2021-11-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8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三段567號 | 內政部營建署-新北市新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新建工程第三標分支管網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單位起造之新北市新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新建工程第三標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工程,經查該工程領有本局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有效收集施工時產生之泥砂廢水,致工區內蓄積之泥砂廢水經安康路3段地下流入五重溪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是 | 否 | 2022-03-02 |
7 | 2021-10-3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北港鎮(北港特一號道路新闢工程)工區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受處分人發包辦理「北港特一號道路新闢工程」(管制編號:P109P64001-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0年10月30日至該工區稽查,經查該工區裸露地表物料堆置車行路徑及工地出入口共查核缺失計點共計22點,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1-29 |
8 | 2021-06-1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竹縣 | 新竹縣竹東鎮二重埔段0316-0265等68地號(新竹縣「高鐵橋下聯絡道延伸至竹科工程(中興路-力行路段) 管制編號:J109J44001-1) | 內政部營建署-新竹縣「高鐵橋下聯絡道延伸至竹科工程(中興路-力行路段)」-內營北(109)-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之規定,於工程施作期間設置有效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而逕行施作。 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21 |
9 | 2021-04-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9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新店區車子路及安康路二段口 | 內政部營建署-新北市新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新建工程第四標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含一期未納戶)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單位起造之新北市新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新建工程第四標分支管網及用戶接管(含一期未納戶)工程,經查該工程領有本局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有效收集施工時產生之泥砂廢水,致工區內蓄積之泥砂廢水經車子路地下管線流入五重溪內。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1-11 |
10 | 2020-09-0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鳳山區國泰里道爺廍段766-67地號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地面孔洞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2-11 | |
11 | 2019-11-27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永安路與仁愛街側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9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8年11月27日派員執行營建工程污染稽查,發現貴署辦理本市永康區「臺南市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及再生水廠新建工程統包工程」(管制編號:D108R28001)缺失如下:一、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設施,記10點。二、工地內車行路徑粗級配厚度不足,記4點。三、裸露地表實施防制措施面積未達50%,記4點。四、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使其表面附有污泥,記4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22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1-03 |
12 | 2019-10-28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瑞光路延伸開闢工程(第三標)-其他工程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28日稽查發現,貴署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且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8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1-19 |
13 | 2019-09-2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瑞光路延伸開闢工程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署為「屏東市瑞光路延伸開闢工程-其他工程」之營建業主,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26日派員查核,發現現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設施管理辦法第6、8、9、10條規定操作共計缺失點數扣22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5-16 |
14 | 2019-08-2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花蓮縣 | 花蓮縣花蓮市新興路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花蓮市新興路景觀改善及興闢工程」,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21日至現場稽查,依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核,稽查缺失計有工地周界圍籬辦理灑水替代但現場與計畫長度不符計4點,車行路徑與原核准替代內容不符計4點,物料覆蓋不完整計4點,總計缺失點數12點,依據「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二)、2「稽查當次之缺失點數合計在10(含)以上者,屬違規事實明確,可逕依違反管理辦法規定處分。」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05 |
15 | 2019-07-3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長治鄉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公共設施工程(土建工程第一標)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7條: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8條:第二級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施面積未達標準50%;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26 |
16 | 2019-07-1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環區北路及環區東路路口至老街溪 | 頤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客運園區至機場聯絡道路(大園區環區北路及環區東路路口至老街溪)新闢工程---道路工程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第9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26 |
17 | 2019-06-2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瑞光路延伸開闢工程-其他工程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法事實及理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6月20日稽查發現,貴署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第6條:圍籬高度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缺失點數扣4點。2.第8條: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9條: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或定期灑水方式,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4.第10條: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09 |
18 | 2019-06-18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大園區環區北路及環區東路路口至老街溪 | 頤達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客運園區至機場聯絡道路(大園區環區北路及環區東路路口至老街溪)新闢工程---道路工程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4)裸露地表:未設置防制措施(5)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3-108-070012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02 |
19 | 2019-05-2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旗津區往砲台步道旁水溝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2019-10-21 | |
20 | 2019-05-0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屏東市瑞光路延伸開闢工程(第二標)-其他工程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日108年5月3日現場稽查發現,物料堆置的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致影響防制效果,扣計4點.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扣計點數10點,共計扣14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24 |
21 | 2018-12-2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10日。 | 屏東縣 | 屏東縣長治鄉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擴充計畫公共設施工程(土建工程第一標)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20日稽查發現,貴局工程施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點數扣4點。2.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且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4.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車輛機具,未採用具備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或者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缺失點數扣10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2點,本案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1-16 |
22 | 2018-10-0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屏東縣 | 屏東縣屏東市瑞光路延伸開闢工程(第三標)-其他工程 | 內政部營建署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案為處份複查,作業改善期間因連日大雨,延期至9/30到期. 2.10/1現場查核,圍籬有黑色防塵網架設長度約150m,惟以當時承諾9/30需除了施作面全區要架設完全. 3.本案車行路徑僅以含土及配鋪設且未達施作面80%. 4.本案出入口(近屏南營造)雖有設置以PC舖面,惟臨時沖洗設備現勘時仍綁著,明顯未使用,且外面泥沙外帶情形明顯. 5.綜合上述,認定該工區未符合管辦要求.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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