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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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1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70000元整,請於113年6月30日期限屆滿前完成記點缺失項目之改善,並檢具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一二、一八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彰濱廠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空污防制法81條第1項、空污防制法62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該廠於9月28日因運輸車輛離開時未使用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輪胎與車體,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本府於112年11月10日府授環空字第1120441415號函附裁處書(字號:20-112-110003)並限期改善至112年12月12日,該廠於112年12月8日提送申請改善展延至113年5月11日,查該廠未依規定按月提送改善進度。 2.該廠從事水泥製造業,領有水泥製造程序(M03)操作許可證,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運輸車輛離開時未使用加壓沖洗設備沖洗輪胎及車體,未依管理辦法規定(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污染源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缺失10點,依空污防制法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24 |
2 | 2023-09-2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應改善完成記點缺失之項目,並檢具改善後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12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一二、一八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彰濱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濱廠從事水泥製造業,領有水泥製造程序(M03)操 作許可證(府授環空操證字第N2620-01號),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9月28日派員前往稽查,廠區出入口設有洗車台,惟當時運輸車輛離開時未使用加壓沖洗設備沖洗輪胎或清洗車體,貴公司未依管理辦法規定「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缺失點數10點。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13-050011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03 |
3 | 2023-04-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線工北三路8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線西鄉線工北三路8號設有堆置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4月25日派員稽查,現場缺失計有:(一)現場 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依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沖洗車體 及輪胎,缺失點數計10點;(二)場前方道路,路面有明顯色差,缺失點數計4點,缺失點數總計14點,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6-12 |
4 | 2022-10-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應改善完成記點缺失之項目,並檢具改善後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1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線西鄉頂庄村線工北三路八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中部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及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中部分公司領有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本案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下稱管理辦法),其缺失情形有下列3項:1.第4條採設置自動灑水設備者,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或噴灑水量及頻率不足,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記缺失點數4點。2.第6條第2款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3.第6條第3款車輛清洗-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記缺失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2點。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1-28 |
5 | 2022-04-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一二、一八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彰濱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彰濱廠B-0299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貯存超過1年未清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07-19 | |
6 | 2021-03-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提報M01製程(A110、A114、A101、A106、A207、A204、A113)防制設備操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一二、一八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彰濱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濱廠於本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12、18號設廠,從事水泥製造相關作業,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3月10日派員稽查,查貴公司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程序(爐石粉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N2617-00號)之防制設備(A110)集塵器壓降為270mmH2O、(A114)集塵器壓降為345mmH2O、(A101、A106)集塵器壓降為0mmH2O,未符合許可規定操作範圍20~250mmH2O,(A207)集塵器壓降為470mmH2O、(A204)集塵器壓降為0mmH2O,未符合許可操作範圍30~250mmH2O,(A113)洗滌液流率表為0,未符合許可操作範圍90-108立方公尺/小時。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11 |
7 | 2021-03-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請於期限屆滿前完成記點缺失項目之改善,並檢具改善後相關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6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一二、一八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彰濱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及第6條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查缺失情形有下列3項:1.公私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採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者,其建築物未符合本辦法第2條第2款規定(封閉式建築物:指有外牆及屋頂包覆之建築物,除依法設置之通風口外,其餘開口部分隨時保持關閉。),其開口未保持關閉,記缺失點數4點。2.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 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缺失點數4點。3.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 運輸車輛未清洗乾淨,致公私場所門口及其鄰近路面,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記缺失4點,以上缺失點數總計12點。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08 |
8 | 2019-07-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花蓮縣 | 花蓮縣花蓮市民心里美工七街一一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研磨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花蓮研磨廠(花蓮縣花蓮市民心里美工七街11號)領有水泥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府環空操證字第U134-06號)。經本縣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於108年7月3日至貴公司花蓮研磨廠稽查,稽查結果於水泥製造程序M01發現製程E004、E018貯料倉倒蹋,未妥善處理散落之卜特蘭水泥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及同法第67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9-12 |
9 | 2018-03-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伸港鄉線工北1路18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彰濱廠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濱廠於本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18號設廠,從事水泥製造相關作業,領有其他金屬礦物製品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工空操字第NC094-01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29日派員執行督察結果,發現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程序(MO1)所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101、A-102及A-103),其操作紀錄僅記錄至107年3月20日,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應每日紀錄。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13 | |
10 | 2018-03-1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花蓮縣 | 花蓮縣花蓮市民心里美工七街一一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研磨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4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7年3月14日至貴公司花蓮研磨廠執行柴油含硫量稽查採樣,採樣處為貴公司花蓮研磨廠之油桶,其油中含硫量檢驗結果為57ppmw,已超過前開公告之柴油硫含量限值50ppmw。本案另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4日再次派員至貴公司花蓮研磨廠確認,貴公司花蓮研磨廠廠內所用柴油,僅供現場推土機、堆高機、挖土機等機具使用,未供其他廠內設備所用,並經貴公司花蓮研磨廠會同查核之人員確認無誤。本案未取得許可證即使用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9條第1項及第64條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3-12 |
11 | 2018-01-3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18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4條1款規定(即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前第58條第1項規定及依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彰濱廠於本縣伸港鄉蚵寮村線工北一路18號設廠,從事水泥製造相關作業,領有之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已逾有效期限(證號:府授環空煤用證字第N0052-00號,有效日期至107年1月30日止),經查貴公司107年第二季(107年4月至6月)煙煤申報情形紀錄表中,4~6月份申報使用量為397.95公噸,惟貴公司尚未取得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使用許可證即進行購買及使用。 |
不須改善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2-17 | |
12 | 2017-09-28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觀玉段10之1地號 等1筆 | 旭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等新建工程 |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第10條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 (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06 | |
13 | 2017-04-2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依貴公司檢附改善完成照片,已完成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仍請確實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貯存製程產出之廢棄物,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辦理。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湖內里工東三路7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全興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全興廠旋轉窯爐碴(石)(R-1207)、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 (D-0899)及生活垃圾 (D-1801)之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並經本局106年4月25日派員現場稽查確認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17 | |
14 | 2016-08-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彰化縣 |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一四一號五樓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彰濱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1-11 | |
15 | 2015-12-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經本局於105年4月18日查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IWR&MS),貴公司已完成以網路傳輸方式補申報上述日期區間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旋轉窯爐碴(石)(R-1207)之每月產出量、廠內貯存量及廠內再利用聯單量等流向資料,核認定完成改善,不再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湖內里工東三路七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全興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4-18 | |
16 | 2015-11-0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忠孝路290號 | 晉瑜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八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1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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