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0-2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1段189巷口 | 承罡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J-5***)載運廢棄物,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惟上述文件填列清除時間(114年10月27日12時)與事實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3-09 |
| 2 | 2025-05-22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305號4樓之3 | 承罡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規定製作或存放操作記錄(環管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114年5月22日至貴公司機構地址及營運紀錄存放地址稽查,查該址未存放營運紀錄)(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否 | 否 | 2026-04-09 |
| 3 | 2024-12-3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木柵垃圾焚化廠) | 承罡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4,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5-04-11 |
| 4 | 2022-07-1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北投區洲美街271號(北投垃圾焚化廠) | 承罡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2-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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