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1-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796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5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中山北路七六七號地下室、一樓B區、二樓 | 建昇蕾絲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同法第28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從一重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印染整理業(印花、梭織布染整者),經本局於114年11月18日派員稽查,現場發現原水槽收集網阻塞導致廢水疏漏至廠外地面水體。於廠外排水溝採取水樣1組,現場檢驗pH值為9.3、水溫為攝氏24.9度,又經採樣送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852毫克/公升,限值16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166毫克/公升,限值3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40.2毫克/公升,限值30毫克/公升;pH值9.3,限值pH6-9)。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6-02-05 |
| 2 | 2024-02-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條件:期限內完成許可文件變更,至本局報請查驗(113年3月13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391)。限改日期:113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中山北路七六七號 | 建昇蕾絲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及同法第45條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02月19日派員在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採取水樣,檢測結果:暫存桶(T01-01)pH值檢測值為5.5(許可登載6~9);暫存桶(T01-01)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270mg/L(許可登載900mg/L);暫存桶(T01-01)真色色度(ADMI值)檢測值為1520(許可登載500~1000),與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19 |
| 3 | 2023-08-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中山北路七六七號 | 建昇蕾絲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8月28日派員在貴事業廢水處理設施採取水樣,檢測結果:暫存桶(T01-01)pH值檢測值為5.17(許可登載6~9);暫存桶(T01-01)化學需氧量檢測值為1960mg/L(許可登載900mg/L);暫存桶(T01-01)真色色度(ADMI值)檢測值為8920(許可登載500~1000),與簡易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不符。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13-040013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11 |
| 4 | 2016-06-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7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王行里中山北路七六七號 | 建昇蕾絲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暨附表三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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