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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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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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4-24 | 環境影響評估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土城區南天母段887地號等26筆土地 | 安家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暨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點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南天母坡地社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開發單位,經查本案113年2月施工期間環境監測報告書P.3-75之3.1.9節載:「本次(113年02月)執行大地監測,下次預計113年04月執行…本次113年02月19日本工程各項觀測結果做成以下之結論與建議:(1)傾度管…(2)傾斜計…(3)水位觀測…(4)雨量觀測…」,惟無「地面沉陷」之監測資料可稽,與本案第三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P.7-15所載:「…施工期間佈設雨量計…,另水位觀測井、傾斜管、沉陷量觀測每二月進行一次…」不符,核屬未依環境影響評估書所載之內容切實執行。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2-17 | |
2 | 2021-08-0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8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土城區南天母段468地號等26筆土地「南天母坡地社區變更開發計畫水土保持計畫」(管編F107FD8001-1) | 安家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8、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4點: (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 (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0-12 |
3 | 2021-02-2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土城區「新北市土城區南天母段468地號等26筆土地 南天母坡地社區變更開發計畫-水土保持計畫」(管制編號:F107FD8001-1) | 安家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爰依同法62條第1項第4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合計記點20點: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護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措施,記缺失10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14 |
4 | 2020-03-12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土城區「新北市土城區南天母段468地號等26筆土地 南天母坡地社區變更開發計畫-水土保持計畫」(管制編號:F107FD8001-1) | 安家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所屬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4點影響防制效果: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記10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設施,記10點。 3.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4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8-07 |
5 | 2019-03-07 | 環境影響評估 | 罰鍰新臺幣375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土城區南天母段468地號等26筆土地 | 安家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並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開發單位未依102年6月第2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本P.4-23「本案將審查結論公告比照建照施工告示牌模式,張貼於工地明顯處、當地及毗鄰里辦公室...」切實執行。 2.依上開定稿本P.4-24表4.2-2,第1季(107年6月至同年8月)與第2季(同年9月~同年11月)水質之取樣地點有漏未監測之情形。 3.第1季與第2季未依上開定稿本P.4-16「保育類物種保護對策...(6)...針對計畫區內的翡翠樹蛙進行監測...」切實執行。 4.開發單位於107年8月底後架設雨量計,未依上開定稿本P.4-25所載監測頻率切實執行。 5.第1季與第2季環境監測報告未依上開定稿本P.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意見答覆說明摘要表-6「環境監測報告將提送環保主管機關備查...」切實執行。 6.107年3月1月至同年3月7日施工,未依上開定稿本P.4-16「保育類物種保護對策...(6)施工期必須避開翡翠樹蛙生殖高峰期(每年3-5月及9-11月)...」切實執行。 7.工區內多處土方堆置,未依上開定稿本P.3-1「...工區內採即挖近運即填之方式進行整地土方工程...工區內亦無臨時土石方堆置區之規劃...」切實執行。 8.開挖之裸露面未依上開定稿本P.4-22「對於開挖之裸露面,若無法立即植生,必需鋪設塑膠布以防暴雨及逕流沖刷」切實執行。 9.臨時沉砂池S2池、S5池設置情形已涉及環評變更。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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