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台灣穗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4-12-1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4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南路二七○號 | 台灣穗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管制編號: R1401219)領有本局核發之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405-02號),經本局於113年12月19日派員執行聯合稽查,查貴公司台南廠M01製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集塵器壓降為10mmH2O,低於許可操作條件(許可核定範圍50~200mmH2O),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參數未符合許可操作限值,另查其12月份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表,自12月11日至12月19日其M01製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集塵器壓降數值皆為20mmH2O,低於許可範圍,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上開缺失有稽查單及相關佐證資料可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2-13 |
| 2 | 2024-08-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5月1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5月31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南路二七○號 | 台灣穗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3年8月15日執行督察貴公司台南廠,經查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發現有以下違規情事:一、廢水處理程序中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899)112年12月未申報貯存量,113年2月份未申報產出,112年及113年間皆未申報聯單清運情形,且自113年2月份開始申報數據明顯有不平衡情形。二、廢活性碳(廢棄物代碼:D-2403)112年12月未申報貯存量,113年4月份申報貯存量為0,明顯不正確。三、廢棄物洗淨處理程序中非有害性混合廢液(廢棄物代碼:D-1599)長期未申報貯存,112年1月至6月間產出量與聯單量皆為一致;112年7月聯單量、產出量出現異常後,直至113年6月皆呈現不平衡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09 |
| 3 | 2023-05-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本案於112年10月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292)限期112年11月6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11月4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南路二七○號 | 台灣穗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112年05月10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台南廠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2mg/L(標準值100mg/L),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5 |
| 4 | 2020-12-0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限改條件: 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南路二七○號 | 台灣穗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9日稽查,於貴公司台南廠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45 mg/L,標準值100mg/L) 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2-04 |
| 5 | 2018-03-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條件:生活污水放流口,依規定設置放流口告示牌、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之相關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8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南270號 | 台灣穗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7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3條第1項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22日派員前往督查,發現貴公司台南廠有生活污水排放,排放處未設置放流口告示牌、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31 | |
| 6 | 2017-09-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改善之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永康區尚頂里中正南路二七○號 | 台灣穗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南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南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金屬表面處理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18日至貴廠督察,經查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3)操作許可證,現場發現防制設備水濂洗滌器(A002)監測儀表流率表髒污,無法判讀;依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貴廠應填寫洗滌液流率(每日1次)、洗滌液更換頻率(每週1次)及洗滌液更換量(更換時記錄),惟查現場106年1月至106年9月18日之防制設施操作紀錄,防制設備水濂洗滌器(A001~A006)於106年9月1日至106年9月18日皆未記錄,A002於106年2月至8月洗滌液流率值均記錄400L/min(操作條件:416.67~833.33L/min),106年8月僅記錄洗滌液更換日,其餘月份無記錄洗滌液更換日期及洗滌液更換量。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14 |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