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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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1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文化二路1段與仁愛一路交叉口「新北市林口區「文仁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13FH1032-1)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單位主辦之「新北市林口區『文仁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13FH****-1)」,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2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三)監測錄影及記錄:施工規模達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14 |
2 | 2024-10-0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9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路118號對面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中心所起造「新北市汐止區崇德好室社會住宅」(建築執照:112汐建字第00302號)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中之營建工地,領有本局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稽查時作業中,現場查獲未依削減計畫設置沉砂池,核屬未依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據以實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3-25 |
3 | 2024-06-12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基隆市 | 基隆市七堵區崇禮街1號 | 旺邦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基隆市七堵區「光明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112基府都建字第00051號)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中心所屬「基隆市七堵區「光明安居」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複查缺失點數共計16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05 |
4 | 2024-03-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左營區自治新村119號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3年6月24日函附貴中心於高雄市左營區廍後段37-11地號建築物(門牌號碼:本市左營區自治新村119號)拆除執照申請書,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查需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自行拆除,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8-21 | |
5 | 2023-10-0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淡水區崁頂二路與新市三路2段交叉口「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代表人:花敬群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2FA1010-1)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4點,影響防制效果: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缺失10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3.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1-14 |
6 | 2023-03-09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虎尾鎮(東仁安居社會住宅)工區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受處分人發包之「東仁安居社會住宅工程」,經雲林縣環保局於112年3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缺失項目為:(1)未設置工地標示牌 (2)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 (3)裸露地未達防制標準 (4)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缺失點數共28點,依空污法第23條告發處分。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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