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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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1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木柵垃圾焚化廠) | 眾恆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09 |
2 | 2024-03-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木柵焚化廠7號傾卸口 | 眾恆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車號:K*L-1*6*,不可燃物石塊共計51公斤)(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2)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4-04-24 | |
3 | 2023-04-1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5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基隆市 | 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三一一號八樓 | 眾恆工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4月7日至富譽營造承攬「基隆市信義區深美段拆除工程 」現場進行解列及基隆市政府會勘稽查,富譽營造表示該工程案廢棄物(D-0599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以下統稱為:廢棄物)共68.06噸,於112年2月14日(2車次)、112年2月5日(2車次)委託貴公司清除(聯單編號:C16A293211200001清除17.3噸、C16A293211200002清除16.95噸、C16A293211200003清除16.86噸、C16A293211200004清除17.49噸)至處理機構(尊弘環保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發現下列違反事項: 1.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KEL-1767)共4筆聯單GPS顯示,112年2月14日(2車次)、112年2月5日(2車次)該2輛清除車輛之GPS軌跡未進入該場址。 2.另查,調閱處理機構(尊弘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日期之CCTV進行比對,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KEL-1767)所清除廢棄物量明顯與開立聯單實際收受廢棄物重量不符(112年2月14日(2台空車)、112年2月5日(1台空車;1台僅幾袋麻布包))。 3.承上,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KEL-1767)並未清除廢棄物,卻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進行網路聯單申報,共4筆聯單,未依前揭公告事項三規定,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相關規定,併同法第52條各別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5-10 | |
4 | 2022-03-1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重區三信路及五華街口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臺北市廢乙清字第0020號),惟查於111年3月17日至111年3月22日間申報清除營建混合物之車輛16車次均為跑空車,並申報清除營建混合物共16筆,屬未確實申報營運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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