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磊駿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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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9-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200之1號前 | 磊駿土石方餘土(含泥漿處理)堆置處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查時該土資場內堆置區未完成妥善防治措施,致泥漿水自沉砂池流出,續流至側溝,流入承受水體四分溪)(四分溪:丁類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0-09 |
2 | 2024-09-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200之1號前 | 磊駿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泥沙淤積未妥處理污染水溝,長度2公尺)(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4-11-06 | |
3 | 2024-09-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200號前 | 磊駿土石方餘土(含泥漿處理)堆置處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清洗淤積於側溝內之泥砂,未設有妥善防制措施,致泥漿水流入承受水體四分溪)(四分溪:丁類水體)(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五點經專案簽報核准,考量違規所生影響從重處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27 |
4 | 2024-09-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200號前 | 磊駿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查時該土資場雖未作業,但其沉砂池已達溢流水位,廢水持續排出至場外RD01排放口,致大量泥水(暗灰色)自側溝向下游往四分溪排出)(四分溪:丁類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27 |
5 | 2024-09-1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4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200號前 | 磊駿土石方餘土(含泥漿處理)堆置處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場內作業區未設有妥善防制措施,致泥漿水流入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四分溪)(四分溪:丁類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25 |
6 | 2024-09-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8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200號前 | 磊駿土石方餘土(含泥漿處理)堆置處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場內作業區未設有妥善防制措施,致泥漿水流入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四分溪)(四分溪:丁類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9-23 |
7 | 2024-08-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200之1號 | 磊駿土石方餘土(含泥漿處理)堆置處理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泥沙污染路面長度約30公尺)(污染程度A=2,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類違反環保法令案件裁罰基準」第5點經專案簽報核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9-16 | |
8 | 2024-07-1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200號前 | 磊駿土石方餘土(含泥漿處理)堆置處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場內作業區未設有妥善防護措施,致泥漿水流入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四分溪)(四分溪:丁類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14 |
9 | 2022-11-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3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200之1號前 | 磊駿土石方餘土(含泥漿處理)堆置處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場內作業區未設有妥善之防護措施,致泥漿水逕流入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四分溪)(四分溪:丁類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是 | 2022-11-15 |
10 | 2022-09-1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85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200之1號 | 磊駿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場內作業區未設有妥善之防護措施,致泥漿水溢流入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四分溪)(四分溪:丁類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21 |
11 | 2022-09-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58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200之1號前 | 磊駿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場內作業區未設有妥善之防護措施,致泥漿水逕流入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四分溪)(四分溪:丁類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9-19 |
12 | 2021-11-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北市 | 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4段186號旁四分溪山溝 | 磊駿土石方餘土(含泥漿處理)堆置處理場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洗車台旁管線破損,未有適當防治措施,致泥漿水注入雨水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四分溪)(四分溪:丁類水體)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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