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19-09-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1日。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北里里太明路七九號 | 特麗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貴公司從事跑步機帶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5月16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貴公司所產出廢塑膠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委託非屬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及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局前已限期貴公司於108年8月20日前提出完成該批事業廢棄物清理改善之證明文件送本局確認,惟經本局於108年9月6日至貴公司確認,仍未完成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9-26 |
| 2 | 2019-05-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北里里太明路79號 | 特麗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跑步機帶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08年5月16日至該公司執行督察結果,發現該公司所產出廢塑膠混合物等一般事業廢棄物,未與受託清除者及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即交附清除或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6-21 |
| 3 | 2017-12-2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烏日區太明路79號 | 特麗帆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貴公司廠內未依規定標示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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