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祥祐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2-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5年03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臨港路三段一六八巷一四九弄二二號 | 祥祐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查貴公司領有廢棄物焚處理程序(M02,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91-02號),本局於114年12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A204袋式集塵器之壓差計儀表顯示為6.5cmH2O,而儀表進氣口關閉後數值為4.5cmH2O,A205袋式集塵器之壓差計儀表顯示為5cmH2O,而儀表進氣口關閉後數值為2.5cmH2O,壓差計未歸零,故A204、A205袋式集塵器之壓差計無法有效佐證其有效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2.另有關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於115年2月3日未具文號函所提送陳述意見通知書一併檢附壓差計已歸零之照片,爰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3-05 |
| 2 | 2023-09-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草湳里臨港路三段一六八巷一四九弄二二號 | 祥祐資源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從事廢棄物處理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572-03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9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查作業,督察時發現其半乾式洗滌塔(A102)pH監測數值介於12.35~12.79,已逾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操作值10%(許可核定pH操作值7~11),其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26 |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