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0-15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11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南投市彰南路三段400巷1之35號前 | 玄昇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本局於114年10月15日9時10分南投市彰南路三段400巷稽查,駕駛車號某企業公司載運由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建案所產土木及建築廢棄物混合物一車次,請駕駛隨車提供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駕駛無法隨車提供,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依法告發。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0-30 |
| 2 | 2023-12-0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南投縣 | 南投縣草屯鎮墩煌路二段與石川路交叉口 | 玄昇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 本局人員於112年12月08日17時20分至墩煌路二段與石川路交叉口稽查,配合警方人員攔查一小貨車,由駕駛車號2126-W9,車上載運浴室整修後之廢棄物(磚石頭、泥土、木板條、塑膠管),未隨帶有來源及去處之有效証明文件,本局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九條第1項予以告發。 2. 另請將原車載回來源處。 3. 拍照存証。 4. 以下空白。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5-06 |
| 3 | 2019-11-1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文祥街123號前 | 玄昇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本局於108年11月13日9時5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區文祥街123號前拆除工地稽查,查獲貴公司於施工過程中未採具有效防制措施,致使泥砂污染道路。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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