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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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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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10-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吉峰路七六、七八、八○、八二、八四號 | 丞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領有膠帶製造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66-03號),本局於113年10月8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現場製程運作中,查有下列違規事項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一)查核時發現E102塗膠作業區(包含塗佈機、烘乾機、貼合與收捲共3套設備),其中烘乾機、貼合與收捲未於圍封空間內,與許可證核定不符。 (二) E102塗膠作業區之烘乾機(其中2套設備)後方廢氣管線至A101廢氣焚化爐前端,有數支未核定於許可證內之管線,據現場負責人員表示為烘乾機之熱交換器預熱使用,稽查人員輔以科學儀器量測VOCs濃度約為324 ppm,核有未依許可證進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1-02 |
2 | 2023-04-2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竹市 | 新竹市延平路2段與牛埔北路 | 丞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3755)於112年4月21日11時19分,行經本市公告之虎林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空氣品質維護區(違反地點:延平路2段與牛埔北路),惟未於稽查日前1年內經任一縣市環保局排煙檢測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23 |
3 | 2018-07-0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8月24日。請於限改日期前,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及第10條規定執行定期檢測,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霧峰區吉峰路76、78、80、82、84號 | 丞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66-00號),未依許可證登載期程執行定期檢測。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操作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966-00號),未依許可證登載期程執行定期檢測,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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