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2-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5年02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四四巷八弄三○號24.10810810810811,120.7088418560697 | 天工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二廠位於本市太平區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4 年12月18日執行督察結果辦理如下:查貴公司二廠114年1月至6月申報期間(營運天數119天)水污染申報資料,有關每日最大生產或服務規模(未增加用水量、廢污水產生量)之原物料使用量,防鏽液申報日均使用量為4.537kg(許可核定量3.3 kg)、淬火油申報日均使用量為18.655kg(許可核定量12.6 kg)、硝酸申報日均使用量為0.655kg(許可核定量0.5 kg)、氫氧化鈉申報日均使用量為8.319kg(許可核定量5.5 kg)、光澤劑申報日均使用量為5.747kg(許可核定量3.8 kg)、水性研磨液申報日均使用量為6.554kg(許可核定量4.4 kg)、金鋼砂申報日均使用量為37.8154kg(許可核定量25 kg)、石灰申報日均使用量為29.243kg(許可核定量19.4 kg)、鋼球、鋼珠產品產量申報日均產量為2,366.554kg(許可核定量2000kg),上開情事未依規定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向核發機關辦理變更,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2-02 |
| 2 | 2024-10-2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2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新仁路一段44巷8弄30號 | 天工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0月24日10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泥滲出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1-21 |
| 3 | 2024-05-21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44巷8弄30號 | 天工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44巷8弄30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244-04號),經本局於113年5月21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發現,處理單元快混池(T01-07)、pH調整池(T01-08)量測操作參數pH值記錄頻率應至少1次/日,惟貴公司每日未記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13年8月19日前檢具稽查當日(113年5月21日)後廢水處理設施快混池(T01-07)、pH調整池(T01-08)之每日操作紀錄影本(須含操作參數)送本局報請查驗,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8-27 |
| 4 | 2024-01-0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新仁路一段44巷8弄30號 | 天工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1月3日16時4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防鏽油及白色粉末滲出及逸散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2-27 |
| 5 | 2021-11-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新仁路一段44巷8弄30號 | 天工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於臺中市太平區新仁路一段設廠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10年11月5日14時36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無機性污泥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泥水滲出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1-22 |
| 6 | 2020-09-2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命貴公司產出廢水製程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新仁路一段14號 | 天工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臺中市太平區新仁路1段14號設廠從事金屬表面震動研磨作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事業(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09年9月28日14時27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領有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逕將金屬表面處理製程產生之廢水經過濾後貯留於貯槽及貝克桶。 |
不須改善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08 |
| 7 | 2020-07-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44巷8弄30號 | 天工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44巷8弄30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244-03號),經本局於109年7月29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查核並會同現場人員於廢水處理設施採驗水質結果如下:貴公司中間池(T01-9)鎳測值0.078mg/L(許可操作範圍:0.001~0.022mg/L) 、鋅0.040 mg/L (許可操作範圍:0.001~0.014mg/L)及化學需氧量199 mg/L(許可操作範圍:13~139.52mg/L)。以上檢測結果超過許可操作範圍,貴公司未依許可文件登載範圍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11-03 |
| 8 | 2018-12-1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64000元整,限改部分:貴公司於108年1月16日以天工字第108011601號函檢具「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將請其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8年2月15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新仁路一段44巷8弄30號 | 天工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懸浮固體及化學需氧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2-12 |
| 9 | 2016-06-2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貴公司已於105年8月5日函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至本局,請貴公司確實辦理改善並限期於105年8月25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化學需氧量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44巷8弄30號 | 天工精密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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