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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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06-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7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一號 | 台中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28 |
2 | 2020-06-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限期於109年10月16日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次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9年10月1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1號 | 台中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9年6月15日14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貴公司經營家畜類及家禽類屠宰作業及有關業務,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9-26 |
3 | 2019-11-0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5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1號 | 台中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4-23 |
4 | 2019-10-0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限期於109年4月3日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次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4月0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1號 | 台中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標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經營家畜類及家禽類屠宰作業及有關業務,稽查時作業中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周界外採氣進行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7,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0-02-27 |
5 | 2019-05-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8年7月11日前改善完成,貴公司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次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一號 | 台中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標準」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其檢測結果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19-06-11 |
6 | 2017-07-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28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06年9月8日前恢復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等資料送交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6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1號 | 台中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北區興進路1號從事肉品市場,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80-08號),經本局於106年7月25日派員現場稽查結果,有數日屠宰雞隻數量(如106年7月14日3萬1,637隻及106年7月17日3萬840隻)超過許可登載之核准量(2萬5,000隻),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3 | |
7 | 2017-06-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78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6年7月22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等資料送交本局報請查驗,屆時未完成補正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1號 | 台中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該公司於本市北區興進路1號從事肉品市場,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80-08號),前經本局於106年4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查獲該公司多日屠宰雞隻數量(如106年3月16日3萬6,636隻)超過許可登載之核准數量(2萬5,000隻),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本局業於106年5月8日以中市環水字第1060047361號函附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貴公司於106年6月8日前完成改善(送達日期:106年5月9日),復於106年6月5日以中市環水字第1060056393號函附裁處書處貴公司新臺幣1萬2,000元罰鍰在案(送達日期:106年6月6日),先予敘明。惟經本局於106年6月15日派員執行複查結果,查獲貴公司仍有數日屠宰雞隻數量(如106年6月12日2萬5,920隻)超過許可登載之核准量(2萬5,000隻),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將依法按次處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2017-07-10 | |
8 | 2017-04-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06年6月8日前檢具恢復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或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等資料送交本局報請查驗,屆時未完成補正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6年06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1號 | 台中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北區興進路1號從事肉品市場,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80-08號),經本局於106年4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結果,查獲貴公司多日屠宰雞隻數量(如106年3月16日3萬6,636隻)超過許可登載之核准數量(2萬5,000隻),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25 | |
9 | 2017-01-1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71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1號 | 台中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北區興進路1號從事肉品市場,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180-08號),經本局於105年10月14日派員前往執行水污費查核及會同貴公司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SS)檢測值:144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前於11月30日以中市環水字第1050134036號函附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12月30日前完成改善(送達日期:12月2日),復於106年1月11日中市環水字第1060001889號函附裁處書處分新臺幣14萬7,000元罰鍰在案(送達日期:1月13日),先予敘明。惟經本局於1月10日派員前往執行複查及會同貴公司代表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SS)檢測值:205mg/L,仍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貴公司已於106年2月25日以(106)中市肉總字第326號函檢送違規原因探究書及改善措施報告書,並於3月15日以(106)中市肉總字第399號函(本局收文日為3月20日)檢送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經本局於3月16日派員前往現場複查結果,確認貴公司已依所提改善措施執行完成(修復污泥迴流馬達),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09 | |
10 | 2016-10-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7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該公司已檢送陳述意見及違規原因探究書,並於期限內(105年12月30日)提報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及採樣水質檢驗報告等資料送交本局,予以認定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5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一號 | 台中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1-06 | |
11 | 2016-06-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975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本局於稽查當時命貴公司立即緊急採取應變措施,避免廢(污)水持續洩漏污染水體,嗣經本局於105年6月21日派員複查,現場已未有廢水洩漏至水體情形,認定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東成3街近東光5街大排水溝(旱 | 台中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廠內禽鳥屠宰區管線破裂致廢水排放至雨水溝,流入逕流放流口排出廠外造成污染,現場未採緊急應變措施致洩漏之廢水排出廠外污染旱溪,且未於事故發生3小時內通報本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17 | |
12 | 2015-04-3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興進路一號 | 台中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5-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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