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台昌彩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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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04-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7年8月13日前提出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8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六路四八號 | 台昌彩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7年4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36路48號)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查核時發現防制設備活性碳吸附塔(A002、A005、A006)及排放管道(P005)未密合,顯見未有效收集製程之空氣污染物,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應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之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2 | |
2 | 2017-05-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8月25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6年08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六路四八號 | 台昌彩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領有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本局於106年5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時於排放管道P005、防制設備A005活性碳吸附塔前端執行防制設備VOCs效率驗證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VOCs處理效率為34.3%,不符合操作許可證核定防制設備A005活性碳吸附塔之VOCs處理效率>62.2%,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7-20 | |
3 | 2016-03-1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5年7月12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5年07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三十六路四八號 | 台昌彩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6-03 | |
4 | 2015-07-23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大甲區九張段31地號等3筆 | 台昌彩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九張段31地號等3筆土地施作台昌彩藝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6年01月13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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