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1 | 2024-12-0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惠來里文心路三段13之7號 | 量明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進出口業務,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以下稱中區中心)113年12月9日執行督察結果,貴公司於113年9月13日以報單第DA/BC/13/126/X5193號,向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WASTE,計2個貨櫃,重量共計24,850公斤,中區中心於113年12月9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及貴公司人員至中國貨櫃場辦理現場查驗結果,內容物外觀以太空袋裝,內裝物為廢泡棉,夾雜廢保麗龍、廢寶特瓶蓋、廢木屑、廢打包袋、廢塑膠袋、廢木材、廢紙、廢砂土等雜物,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D-0299),非屬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項目,其出口應申請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行為,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否 | 2025-01-20 | |
2 | 2024-10-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高雄市小港區高雄港69號碼頭 | 量明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進出口業務,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113年10月15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小港分關、貴 公司委託之報關行(三勝報關有限公司由吉利報關行代理) 人員至高雄港69號碼頭督察結果,貴公司出口報單貨物名稱 為PLASTIC WASTE,現場開櫃其貨物以黑色太空袋盛裝打 包,內裝物為條狀、塊狀、片狀形態不一之發泡廢塑膠(EVA材質等);惟部分下層經海關人員以刀片劃開,內混雜 有廢木材、廢塑膠袋、廢塑膠片、PVC廢塑膠管、廢碎木屑、廢鐵釘等非塑膠材質物料,判定屬廢塑膠混合物(D-0299) 。現場廢塑膠材質貨物不符合單一塑膠材質及單一型態規範且包含非塑膠物質,非屬環境部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公司出口未依規定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該等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1-14 | |
3 | 2024-10-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建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港貨櫃集散場站, | 量明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進出口業務,於113年9月16日以出口報單第DA/AA/13/126/X5227號向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WASTE一批共2個貨櫃,總重量共37,470KGM。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0月1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及貴公司至建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臺中貨櫃集散場辦理現場查驗,內裝物為塊狀廢塑膠及廢泡棉,部分夾雜廢木材、廢布、廢橡膠及廢紙等雜物,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廢棄物,非屬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其出口應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上開廢棄物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1-14 | |
4 | 2024-09-1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北區光大里五權路325號2樓之1 | 量明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進出口業務,於113年9月6日以出口報單第DA/BC/13/126/X5018、X5019、X5029、X5040號等4筆報單號碼,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以下稱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WASTE計9個貨櫃,重量共160.32公噸。經環境部環境 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以下稱中區中心)於113年9月12 日會同臺中關及貴公司至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貨物集散站10號碼頭辦理現場查驗結果,貨櫃內容物為太空袋裝或塑膠膜打包,內裝物為塊狀廢塑膠及廢泡棉,部分下層夾雜廢木材、廢鐵條、廢布、廢紙及廢玻璃等雜物,判定為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非屬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出口應取得輸出許可文件。貴公司未依規定申請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行為,核已違反廢清法第 38 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1-08 |
Currently on page 1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