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1 | 2023-05-3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二路六號 | 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5月31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稽查作業,查M02凹版印刷作業程序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488-00號),查核時以火焰離子偵測器量測防制設備A203沸石轉輪前端廢氣管線銜接處,量測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濃度為1315 ppm(背景值為0.15 ppm),並確認防制設備A203前端污染源運作中,因製程廢氣管線銜接處未密合有洩漏情形,導致廢氣無法有效收集至防制設備處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8-31 |
2 | 2022-09-0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經三路一一號 | 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中港分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1年9月7日派員至貴公司(中港分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中港分公司)領有其他飲料製造程序(M03)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加港四字第IBSA8970號),核對110年原料及產品用量,自來水使用量、濕潤劑使用量,已超出許可核定10%容許差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2-23 |
3 | 2020-06-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9年9月21日前提出操作許可證異動或變更申請之證明文件,或依原許可證內容操作。限改日期:109年09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二路六號 | 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9年6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廠)(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二路6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台中廠)射出成型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15-01號),查核時現場製程部分運作中,核對現場查獲缺失如下:(一)製程M01新增7台印刷機,查核時未運作,惟核對108年原物料報表,該製程仍有使用油墨進行印刷作業,故新增之印刷機有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之情事。(二)查製程M01許可證核定高密度聚乙烯(HDPE)年用量為4,200公噸,惟108年度高密度聚乙烯(HDPE)年用量為5,380.14公噸,已逾許可證核定之10%容許差值。綜上,前揭情事皆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一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8-17 |
4 | 2019-10-0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期貴公司於108年11月5日前檢具稽查當日(108年10月4日)後之每日操作紀錄影本送交本局報請查驗,貴公司於108年10月29日(2019)宏總字第118號函檢具每日操作紀錄影本報請本局請驗,本局將擇日前往複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二路6號 | 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6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1-08 |
5 | 2018-09-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12月14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2路6號 | 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公布施行後過渡期間執行原則」第4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9月11日及107年9月20日會同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至貴公司(台中廠)執行聯合查核時,查獲以下違規情事: (一)107年9月11日查核時,廠內印刷作業區(E202、E203、E205)運作時,後端廢氣焚化爐(含沸石轉輪)A202空污防制設備雖有運作,惟該防制設備前端設有三通管,經現場確認其防制設備前端進氣馬達馬力(50Hp)大於其設備後端馬達馬力(40Hp),且現場防制設備前端壓力計顯示為正壓(101.2mmAq),另檢視廢氣進入防制設備前端之電子閥門設定進氣量僅為50%,現場以FID量測其三通管線洩漏處廢氣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約為561ppm(量測時間12:55),即印刷作業區(E202、E203、E205)所產生之廢氣,部分可直接經由三通管線導至P202排放管道排放,與M02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顯未依M02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且達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第1項所稱之情節重大要件。 (二)核對貴公司(台中廠)提供之會計帳目資料凹版印刷程序(M02)製程原物料,油墨106年用量398.793公噸,107年1~6月用量為210.141公噸,另106年溶劑總用量為416.113公噸,107年溶劑1~6月用量為223.696公噸,均超過M02操作許可證核定量(油墨核定量為200公噸/年、快慢乾溶劑8公噸/年、甲苯65公噸/年、混合二甲苯8公噸/年)10%以上,顯未依M02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11-02 | |
6 | 2018-03-2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7年10月15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7年10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2路6號 | 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
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台中廠)係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射出成型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015-01號),其製程為供料系統經貯料桶及成型作業區即為成品塑膠瓶蓋,環保署於107年3月22日派員查核時現場製程運作中,於成型作業區(E021)現場發現1台印刷機(BK08)未登載於許可文件,正印製圖樣於瓶蓋上,顯與成型作業區成品(瓶蓋)有上、下游對應關係,非屬獨立製程,且106年M01製程油墨使用量為3.304公噸,有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情事,環保署復於107年5月29日進廠查核確認其聚乙烯106年使用量為4666.64公噸,超出許可核定量10%(核定量4200公噸/年)。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12 | |
7 | 2015-06-1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4年11月16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異動或變更申請。限改日期:104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二路六號 | 宏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10-16 |
Currently on page 1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