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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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6-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30日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3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八路二二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6月11日派員會同環境部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之固定污染源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51-04號、中市府燃料使用燃證字第032-2號),現場查核時該製程運作中,進行排放管道(P201)戴奧辛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戴奧辛校正濃度為1.23 ng I-TEQ/Nm3,未符合臺中市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0.5 ng I-TEQ/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4-11-28 |
2 | 2023-09-1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八路二二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二、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從事熱能供應,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51-03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9月12日現場督察時燃材鍋爐E101及E201正常運作中,旋風分離器、袋式集塵器及洗滌塔等相關防制設備運作中,惟選擇無觸媒還原設備(A104、A204)設備未正常裝設完成及未噴注尿素,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10 |
3 | 2021-08-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八路二二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另案內違規事項,貴公司已依限提送改善相關證明文件,書面認定改善完成。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領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0年8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查核作業,現場查核數項不符規定如下: (一)防制設備A101旋風分離器壓差計讀值未能隨現場風壓差作動;A102脈動式袋式集塵器壓差計一側導壓管未依M01許可證核定位置設置,顯未能依M01許可證內容有效紀錄實際壓差讀值。 (二)活性碳注入設備(A101旋風分離器後端)注入端未依M01許可證核定位置設置設備管線,未能有效注入活性碳。 (三)X001、X002木屑堆置區於未進行作業時未覆蓋防塵布。 綜上,貴公司未依M01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依同法條第4項所定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9-28 |
4 | 2020-11-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10年2月26日前提出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10年0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八路22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9年11月25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8路22號 )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51-00號),查貴公司於109年7月23及24日執行排放管道(P201)戴奧辛定期檢測作業,惟檢測結果戴奧辛毒性當量濃度校正值為0.743ng-TEQ/Nm3,不符合排放標準0.5 ng-TEQ/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12 |
5 | 2019-09-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八路二二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廢棄物清理法列管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9月17日執行督察結果,查核貴公司產出之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貯存區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6-02 | |
6 | 2019-09-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八路二二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廢棄物清理法列管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8年9月17日執行督察結果,查核貴公司使用熱處理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所產生之集塵灰(A-0001)於108年8月申報貯存量為6.828公噸,惟現場貯存區督察當日貯存有31包太空包(若以每袋0.5公噸估算,目前貯存量應為15.5公噸),與系統申報貯存數量明顯不符,核已違反同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5-28 | |
7 | 2018-03-2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7年6月4日前完成改善並檢具文到當日起至107年5月31日止之前述違規項目相關紀錄報表向本局報請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完成改善,將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6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八路22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7年3月21日15時5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燃燒木材產生鍋爐蒸氣作業,惟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規定每日檢查投料口、螺旋機、輸送帶及接駁點並紀錄木屑用量及爐渣產量,另亦未依規記錄採樣設施之檢查及維護保養情形,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5-04 | |
8 | 2017-09-2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八路二二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06年9月21日派員至貴公司(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8路22號)執行稽查作業,貴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51-00號),依據操作許可證M01核定重金屬汞、鎘、鉛及其化合物定期檢測頻率為每年一次,查貴公司M01許可證於105年7月6日生效,依規定貴公司應於106年7月5日前完成重金屬項目第一次定期檢測,貴公司因檢測公司期程排定因素於106年5月26日和字第10605261號函向本局申請定期檢測期程展延,本局於106年6月5日中市環空字第1060057439號同意貴公司檢測期程展延至106年7月28日,惟貴公司排放管道(P101、P201)檢測項目重金屬汞、鎘、鉛及其化合物遲至106年8月2日始執行檢測作業,未依許可證核定之定期檢測頻率執行檢測作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因貴公司已於106年8月2日完成檢測作業,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20 | |
9 | 2017-04-1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6月23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6年06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八路二二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151-00號),經本局於106年4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貴公司現場洗滌塔(A203)前端管道破損,有明顯廢氣洩漏未有效收集處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15 | |
10 | 2016-08-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6年3月27日前備齊相關文件提出操作許可異動或變更申請或依原許可證核定內容確實操作。限改日期:106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八路二二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2-21 | |
11 | 2016-08-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貴公司依前述法規妥善貯存產出之廢棄物限改日期:108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8路22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1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8-22 | |
12 | 2016-08-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8路22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8-22 | |
13 | 2015-10-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八路二二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暨同法第57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3-07 | |
14 | 2015-01-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廢棄物(木屑灰燼)自太空包破損處散落(滲出)污染地面部分應於104年3月18日以前完成改善,期屆本局將派員前往複查,如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八路二二號 | 和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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