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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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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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3-1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臨港路七段303號 | 法斯特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3月15日8時14分派員稽查,貴公司系從事CNC加工,於周界水溝內發現有油污情形,貴公司未妥善收集油污導致污染溝渠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致污染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現場立即派員先行阻塞漏油,並以吸油棉清理溝渠,已清理改善完成,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6-21 |
2 | 2019-12-09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國姓里臨港路七段303號 | 法斯特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查本局於108年12月9日14時20分派員抵達貴公司廠區稽查,經查貴公司於廠內露天堆置鐵屑且未設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或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2-25 | |
3 | 2019-05-2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臨港路七段303號 | 法斯特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局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處罰新臺幣10萬元整罰鍰。 案經本局於108年5月26日22時35分整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於廠區內有露天燃燒情事,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19-08-22 |
4 | 2017-01-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臨港路七段303號 | 翰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臺中市清水區臨港路七段OOO號從事其他金屬手工具製造業,案經本局於106年1月20日23時00分派員稽查,現場查獲廠內廢鐵屑貯存區油污未妥善防範致污染周界外溝渠水體(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烏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內),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3-22 | |
5 | 2016-05-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清水區臨港路七段303號 | 翰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本局於105年5月26日15時00分派員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廠內廢鐵屑未有明確標示且切削液亦未妥善貯存致污染周界外環境,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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