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5-08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苗栗市宜春路(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誠展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F-1658)於114年5月8日行經本縣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苗栗市宜春路),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16 |
| 2 | 2023-11-2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彰化縣 | 彰化縣和美鎮61乙彰濱聯絡道路與湖竹路口 | 誠展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查貴公司車輛(曳引車車號:878-Q9及半拖車車號91-5F)於112年11月24日上午9時5分行經本縣和美鎮61乙彰濱聯絡道路與湖竹路口,砂土掉落致污染道路之情事,本局經檢視佐證影片查證屬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3-14 |
| 3 | 2023-03-2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路123號 | 誠展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及新北市政府112年2月17日新北府環空字第1120243787號公告事項二、(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F-****)行經本市公告之空氣品質維護區,惟查該車輛未有一年內排煙檢驗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27 |
| 4 | 2019-06-1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 | 誠展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經本府於108年6月19日執行路邊攔查檢驗結果(地點:國道3號龍潭北上地磅站),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K-766)黑煙排放檢測值為39%,超過排放標準(35%),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10 |
| 5 | 2019-04-17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請貴公司妥為防範,避免車輛行駛中掉落廢木皮等物致污染地面。 | 臺中市 | 臺中市龍井區中南一路 | 誠展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規定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查貴公司所有營業拖車(車號:DB-**)於108年4月7日14時56分行經臺中市龍井區中南一路,因未做好相關防範措施致拖車板上廢木皮沿線掉落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7-19 |
| 6 | 2018-08-0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7年10月7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南泊渠管制站前 | 誠展通運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誠展通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2J-387車輛於107年8月3日9時31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臺中港區南泊渠管制站前,經本局稽查人員以儀器檢測,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3.8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18-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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