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台灣佳能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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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12-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建國路一八號 | 台灣佳能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射出成型程序 (M01)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0年12月27日派員至現場查核,A000檢測分別為109年10月30日及110年10月21日,惟分別於110年1月21日及110年11月30日始進行網路申報,未符合定檢後30日內完成網路申報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3-28 |
2 | 2021-09-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北環路一九號 | 台灣佳能股份有限公司北環新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裁處如下:
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北環新廠)其他玻璃及其製品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10年9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北環新廠)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部分運作中,M01製程前端污染源E102洗淨作業區運作中,惟後端A103洗滌塔因泵浦軸心斷裂喪失循環抽水動力,導致無法處理空氣污染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12-14 |
3 | 2016-05-18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中市 | 臺中市潭子區北環路7號 | 台灣佳能股份有限公司北環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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