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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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08-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條件:本案已於114年8月29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10月13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定區中沙里中崙一七一之一號 | 統昱交通企業有限公司二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0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8月19日至貴公司X廠申請解除列管執行稽查,查核時現場未見製程設備,且原物料、產品及廢棄物皆已淨空,故同意解除列管。惟發現貴廠於114年5月22日清運廢棄物A-8801(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經處理機構以不符合允收標準為由拒絕受理後,改委請築X有限公司(臺北市政府轄管)於114年6月27日以廢棄物C-0104(鉻及其化合物(總鉻))進一步委託三X運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政府轄管)清除、可X衛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政府轄管)處理,惟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18 |
| 2 | 2021-09-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定區中沙里中崙一七一之一號 | 統昱交通企業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經本局委託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10年9月29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總鉻檢驗值1.67 mg/L(標準值1.5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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