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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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中洲里中洲路1巷71弄200號、歸仁區長榮路一段70巷155號 |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08月29日至歸仁區長榮路一段70巷155號執行火災後廢棄物清理工作查核,發現該址及附近另一處工廠(本市仁德區中洲里中洲路1巷71弄200號),兩處廠區內貯存之廢塑膠,經查皆為貴公司以再利用身分向廢塑膠產源事業進行收受後暫存於此,惟此二處場址皆未登載於貴公司經本局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爰認定貴公司未依核准之廢清書內容營運。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5-03-03 | |
2 | 2023-12-2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六路三三號 |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二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二廠為本市廢塑膠再利用機構,本局執行「112年度臺南市執行易燃性廢棄物貯存火災預防機制」,於112年12月22日至該廠稽查,發現該廠廢棄物收受廢棄物項目、製程、設備等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登載內容相符,但廢棄物收受貯存於廠區門口外側與廢清書內廠區配置圖不符,即認定該廠未依核准之廢清書內容營運。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5-06 | |
3 | 2023-10-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報請查驗(與裁處書一併檢送空氣污染改善完成報告書乙份)。限改日期:113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六路三三號 |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10月25日執行微感器告警稽查,經查貴公司二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押出成型程序(M01)】,稽查發現貴廠1.防制設備洗滌器(A001)壓降135mm/H2O(許可證範圍50-100mm/H2O)。2.防制設備洗滌器(A002)壓降115mm/H2O(許可證範圍50-100mm/H2O)。3.防制設備洗滌器(A003)壓降130mm/H2O(許可證範圍20-100mm/H2O),以上壓降皆與許可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21 |
4 | 2023-05-1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中洲路1巷71弄200號 |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8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一項次十七、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案於112年05月16日09時20分許接獲民眾陳請,前往貴公司堆置材料空地(仁德區中洲路1巷71弄200號)稽查,稽查當時因暫置於空地內之塑膠物不慎起火,雖消防隊已將火撲滅,於周界目視確認明顯可見露天燃燒逸散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現場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14 |
5 | 2023-03-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7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六路三三號 |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民生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3月2日、16日至貴公司民生廠執行督察,發現「其他塑膠品製造程序」增加篩選設備致廢液產出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核准最大月出水量百分之十、貯存方式變更為地下貯槽及廢液供消防用水使用等情形,與廢清書登載內容不符,未辦理廢清書變更。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4-18 | |
6 | 2023-03-0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7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六路三三號 |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民生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3月2日、16日至貴公司民生廠執行督察,發現廢塑膠及廢塑膠混合物之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廢塑膠混合物貯存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措施或設備。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4-18 | |
7 | 2023-02-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六路四○號 |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三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2月18日至貴公司三廠執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經查其廠區2樓未登載於廠區配置圖中,且設備數量歸膠機、篩選機…等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未辦理廢清書變更。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5-13 | |
8 | 2023-02-1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六路三三號 |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二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2月18日至貴公司二廠執行易燃性事業廢棄物現場查核,經查其申報資料與現場收受之原料R-0201廢塑膠貯存量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5-13 | |
9 | 2022-09-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開發六路33號 |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二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公司二廠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本局111年9月20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109年2月至6月、9月至11月、110年2月至4月、6月至12月、111年2月至4月及7月等22個月份之月產出申報R-0201使用量均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R-0201最大再利用量35公噸之10%,其中109年4月與10月申報R-0201使用量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填報R-0201+G-0201量最大月再利用量75公噸之10%,分別超量17.26公噸與70.824公噸,惟貴公司二廠未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5-31 | |
10 | 2022-09-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開發六路33號 |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查貴公司二廠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領有本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本局111年9月20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發現下列違規情形:一、每月塑膠粒產出量等於銷售量,庫存量均為0。再利用廢塑膠不用申報銷售情形,胡信昌及呂美娟表示銷售記錄與憑證均包含其三廠、民生廠,未單獨針對二廠記錄。二、現場無再利用紀錄供查,貴公司二廠會計兼申報人員呂美娟表示每月所申報之R-0201未包含G-0201,G-0201來源為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並提供111年1月至111年9月15日收受量統計共648.2公噸。綜上,是貴公司二廠對於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之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未作成紀錄並妥善保存三年,留供查核。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5-31 | |
11 | 2022-09-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2年07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六路三三號 |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二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仁德區從事廢塑膠押出成型程序,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本局於111年9月20日進行稽查,全程由貴公司代表實際負責○○陪同並表示員工數16人,作業時間周一至周五24小時,廠區一樓設有破碎機1台、粉碎機3台、熱壓擠合機1台、旋轉脫水機3台,二樓設有押出機9台,有5台操作中,現場集氣罩面積或風量不足,致押出作業區有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且廠區後側設有洗滌塔3座。 貴公司一樓熱壓擠合機1台廢清書檢核再利用廢塑膠量共75公噸/月、二樓押出機9台,依貴公司代○○確認每台押出機操作量1公噸/天,(1公噸/天*250天*9台=2,250公噸/年)已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第8批固定污染源,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第二類)之塑膠押出成型程序,且總設計或實際產量達1,000公噸/年以上之規範,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固定污染源塑膠押出成型程序之設置、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10-31 |
12 | 2019-07-0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作成廢塑膠之收受種類、名稱、再利用用途、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完成日期等紀錄,及逐項逐筆紀錄再利用產品之銷售流向、數量及用途。限改日期:108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開發六路33號 | 海屏企業有限公司二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第10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二廠係從事廢塑膠再利用作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7月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二廠106年至108年5月期間未依規定作成廢塑膠之收受種類、名稱、再利用用途、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完成日期等紀錄,及未逐項逐筆紀錄再利用產品之銷售流向、數量及用途。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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