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東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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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文賢路1段662號 | 東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4月27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X區保X里文X路1段6X2號經營廢鐵回收廠及堆置廢鐵,惟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為臺南市仁X區保X里中X路1段2X5之1號2樓,上述未依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條規定,本局依法處罰鍰,並限期於112年9月11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9月15日前往貴公司複查,發現其仍於本市仁X區保X里文X路1段6X2號經營廢鐵回收廠及堆置廢鐵,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未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條規定未改善,本局依法處罰鍰,並限期於113年2月29日前改善完成,後展延至113年3月31日止。本局於113年8月26日前往貴公司複查,發現其仍於本市仁X區保X里文X路1段6X2號經營廢鐵回收廠及堆置廢鐵,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未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營運,認定其前開違規行為尚未改善完成。 |
待改善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12-17 | |
2 | 2023-09-15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2月29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一段662號 | 東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法編號1:廢鐵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4月27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X區保X里文X路1段6X2號經營廢鐵回收廠及堆置廢鐵,惟查該場址未申請為再利用登記場址,貴公司逕行廢鐵買賣及貯存,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法編號1:廢鐵之規定,本局依法處罰鍰,並限期於112年9月11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9月15日前往貴公司複查,發現其仍於本市仁X區保X里文X路1段6X2號經營廢鐵回收廠及堆置廢鐵,是該場址未申請為再利用登記場址,貴公司逕行廢鐵買賣及貯存,認定其前開違規行為尚未改善完成。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120056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1-08 | |
3 | 2023-04-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9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1段662號 | 東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5條及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法編號1:廢鐵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4月27日至貴公司執行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1段662號經營廢鐵回收廠及堆置廢鐵,惟查該場址未申請為再利用登記場址,貴公司逕行廢鐵買賣及貯存。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010010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6-05 | |
4 | 2021-07-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甲段1293、1194地號 | 東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德區保甲段1293、1294地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罰鍰並限期改善於109年3月13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09年3月23日及7月3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予以處分並分別限期於109年7月16日及12月10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先予敘明。110年7月7日本局派員前往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有從事廢鐵(R-1301)再利用及鐵(G-1301)再生利用,惟現場仍有堆置之情形,明顯未完成改善。 |
已改善完成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12-08 | |
5 | 2020-07-3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現場完成清理。限改日期:109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1段662號 | 東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1段662號(仁德區嘉南段18、19-1、20地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改善於109年3月13日前改善完成。 本局於109年3月23日派員前往貴公司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再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予以告發處分並再次限期於109年7月16日前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先予敘明。 109年7月31日本局派員前往上述地點複查,貴公司仍有從事廢鐵(R-1301)再利用及鐵(G-1301)再生利用,惟現場仍有堆置之情形,明顯未完成改善。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0-120014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0-20 | |
6 | 2020-03-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16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1段662號 | 東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本市仁德區保安里文賢路1段662號(仁德區嘉南段18、19-1、20地號)前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告發處分並限期於109年3月13日前改善完成,本局109年3月23日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9-100031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5-22 | |
7 | 2019-08-2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現場完成清理。限改日期:109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保甲段1293、1294地號 | 東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再利用及再生利用機構,從事廢鐵(R-1301)再利用及鐵(G-1301)再生利用。惟查貴公司經本局於108年8月27日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保甲段1293、1294地號暫存(堆置)廢鐵,與貴公司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無暫存情形)不符。。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9-050046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10-24 | |
8 | 2018-03-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1段275之1號2樓 | 東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107年3月23日向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報運進口BALEDLIGHT MELTING STEEL SCRAP (F.O.F.R.)乙批計87,970公斤(報單第BD/07/435/K0527號),經高雄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查驗結果,認定來貨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屬一般事業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6 | |
9 | 2017-02-09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茄萣區白砂段845-9地號等3筆(中正路三段288之9號旁) | 東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6年2月9日發現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106年2月20日改善。又於106年3月15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東岡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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