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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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1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中山路671號1樓 | 久承禾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93號〉,貴公司112年12月5日聘任李OO擔任貴公司清除技術員,貴公司未依規定於15日內報請本局備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0-30 | |
2 | 2024-07-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三段一九○巷七五之三六號23.045045045045043,120.2248916996119 | 久承禾有限公司安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07月01日赴貴公司安X廠執行違規案件複查,發現現場收受廢木材(代碼:R-0701)及含有鐵釘、塑膠等雜質之合成木質即認定為廢木材混合物,惟收受廢木材混合物(代碼:D-0799)未經本局審查核准,現場堆置廢木材(代碼:R-0701)與產品擺放區域亦與審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不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1-26 | |
3 | 2024-07-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三段一九○巷七五之三六號 | 久承禾有限公司安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6000元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9月21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貴公司安X廠執行督察,發現該廠112年6月22日再利用廢木材(R-0701)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製程用電量及污染防治操作情形,未作成紀錄。另貴公司安X廠因112年11月01日違反相同規定經本局裁處,本局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07月01赴該廠執行複查,現場未能提供於112年6月至113年5月期間,實際廢木材(代碼:R-0701)再利用之操作紀錄及廢鐵處置紀錄,爰認定貴公司仍未依規定紀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情形而進行營運,應按次處罰1次。 |
不須改善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1-26 | |
4 | 2024-07-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三段一九○巷七五之三六號 | 久承禾有限公司安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安X廠因112年11月01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經本局裁處,本局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07月01赴該廠執行複查,經查發現該廠未依規定申報112年6月至113年05月期間,以廢木材(代碼:R-0701)為原料所產製燃料棒之營運紀錄,另本局113年06月25日於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RMS)勾稽結果,顯示113年01月至05月有申報營運紀錄及產品銷售流向至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惟112年7月至12月仍無申報營運紀錄,爰認定貴公司仍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應按次處罰1次。 |
不須改善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1-26 | |
5 | 2024-03-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街191號及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3段190巷57-36號23.063063063063062,120.22140002842727 | 久承禾有限公司安南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3月19日至貴公司安X廠執行督察,發現該廠再利用廢木材(R-0701)衍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及廢木材混合物(D-0799),其貯存地點、設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爰認定貴公司安南廠未依規定貯存廢棄物之違規事實。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1-24 | |
6 | 2024-03-1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3段190巷57-36號及安平區慶平街191號 | 久承禾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93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1月9日前往星O開發公司廠房執行業務督察時,發現貴公司清除吳OO廢棄物場址之廢棄物,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112年10月、11月營運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0-30 | |
7 | 2024-02-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6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三段一九○巷七五之三六號 | 久承禾有限公司安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3年2月26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查核,發現貴公司安南廠112年收受廢棄物品再利用聯單共37筆,惟其中有7筆未於30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於收到廢棄物三十日內完成再利用作業。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5-08 | |
8 | 2023-11-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三段190巷75之36號 | 久承禾有限公司安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於112年11月1日赴貴公司安X廠查訪,查現場未能提供於112年6月至8月期間,實際再利用之操作紀錄及廢X處置紀錄,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紀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情形而進行營運。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110038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03-04 | |
9 | 2023-11-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三段190巷75之36號 | 久承禾有限公司安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18之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於112年11月1日赴貴公司安南廠查訪,經查發現貴廠於112年6月至8月期間收受廢X材(代碼:R-0X01)進廠再利用,惟現場未能提供與精X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清除機構簽定之委託再利用、委託清除契約書或三方共同簽訂契約書,爰認定貴公司未依規定與事業機構簽訂契約書,即受託進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違規事實。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3-110039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03-04 | |
10 | 2023-09-2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三段190巷75之36號 | 久承禾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93號〉,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9月21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業務督察時,發現貴公司112年6月17日、19日清除鍾政融廢塑膠(R-0201)營運紀錄之再利用機構錯誤申報至貴公司安南廠,22日錯誤申報廢棄物名稱代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0-30 | |
11 | 2023-09-12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順里安和路三段一九○巷七五之三六號 | 久承禾有限公司安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濟部工業局112年9月1日來函貴公司安X廠未依規定申報112年6月份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該局前以112年8月1X日工X字第112XX96420號函通知貴公司安X廠應於112年8月30日前補申報);本局於112年9月12日勾稽貴公司安X廠申報資料,發現其確實未申報112年6月之營運紀錄、112年5、6月廢木材R-0701之收受貯存量,及查無其7月之申報資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是 | 是 | 2024-11-26 | |
12 | 2023-05-1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仁德區仁德里中山路六七一號一樓 | 久承禾有限公司安南廠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2年5月19日前往貴公司安南廠執行稽查,現場發現於成品區堆置一批R-0201廢塑膠,據貴公司員工表示為綑綁廢木材之塑膠綁帶,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之廢棄物項目中,且堆置位置與廠區配置圖不符,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事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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