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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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7-0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東區裕敬五街127號對面(裕東段1187、1187-1等2筆地號) | 吉屋營造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附表1項次13之規定裁處。 本局於110年7月2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裕敬五街127號對面(裕東段1187、1187-1等2筆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8-10 | |
2 | 2020-09-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州南段1098地號 | 吉屋營造有限公司-鄭深池(北安路聖后宮籌備處)新建工程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辦理鄭深池(北安路聖后宮籌備處)新建工程(位於:臺南市安南區州南段1098地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經本局於109年9月7日至現場查核已有先行動工該新建工程,明顯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前即逕行自行新建。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0-23 | |
3 | 2020-06-02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平區建平一街189巷100號旁 | 吉屋營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規定裁處。 本局於109年6月2日前往吉屋營造有限公司位於安平區建平一街189巷100號旁工地稽查,經查現場未妥善維護環境,致使有砂土、煙蒂散佈周界路面污染情形,已影響環境衛生。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6-18 | |
4 | 2019-07-2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東區怡東路22號旁(光明段504、505地號) | 吉屋營造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附表1項次13之規定裁處。 本局於108年7月2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怡東路22號旁(光明段504、505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8-06 | |
5 | 2017-05-0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北區公園路139號(自強段250、248地號) | 吉屋營造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本局於106年5月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公園路139號(自強段250、248地號)吉屋營造有限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業經本局攝錄影存證。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15 | |
6 | 2015-09-0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東區自由段47、48地號工地 | 吉屋營造有限公司-張秀惠住宅、店鋪、停車空間新建工程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暨臺南市政府100年1月13日南市府環管字第10000507350號公告規定,爰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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