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1-02-2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南區濱南路491號 | 景泰塑膠廠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有96年4月出廠(第4期車)的430-*F號自用大貨車,110年1月25日檢測排煙不符合排放標準,是本局限期於110年3月5日前完成改善,該車輛於110年2月26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排煙檢測複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且檢測結果高於原據以處罰濃度為1.2m-1,按同法第82條第3項規定,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於改善期間,排放之空氣污染物種類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或排放量者,應按次處罰,本局將依同法第79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規定,並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4年3月2日環署空字第1040014043號函釋(柴油車黑煙各期排放標準之新舊檢測方法污染度換算對照表),第4期車不透光率檢測結果超過標準(1.0m-1)但未超過標準1.5倍(2.1m-1)者,處新臺幣5千元罰鍰,並依法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16 |
| 2 | 2021-01-2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南區濱南路491號 | 景泰塑膠廠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109年12月8日於本市南區喜明街與濱南路交叉處目視判煙,認定貴公司所有96年4月出廠(第4期車)的430-*F號自用大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1月18日前到檢,貴公司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10年2月2日在案,該車輛於110年1月25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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