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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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9-2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本案於111年10月26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705)限期111年11月28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12月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149巷124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八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八廠經本局於111年9月22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43.4 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05 |
2 | 2021-11-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七巷八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四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1、及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四廠領有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512-00號),於本市安南區從事塑膠品塗装程序(M03),本局110年11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是日M03製程正常操作中,經查現場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生物濾床(A301)前端管道有約1公分孔洞,該孔洞排出具異味之空氣污染物,經以FID儀器進行偵測VOC濃度於150 ppm上下跳動,是貴公司未依許可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4-22 |
3 | 2019-05-08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暨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35條第12款暨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點附表項次二十四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8日前往貴公司四廠稽查,發現貴公司四廠毒化物專責人員謝○○同時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6-27 | |
4 | 2019-02-2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事項及合格之檢測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4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七巷八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四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四廠於本市安南區從事塑膠製品電鍍作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塑膠製品電鍍處理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M02),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2月21日派員稽查塑膠製品電鍍處理程序(M02),查核紀錄報表發現原料剝離建浴劑106年使用量2.16公秉/年、107年使用量3.39公秉/年,許可證登載值為1.44公秉/年;原料剝離建浴補充劑106年使用量3.515公秉/年,許可證登載值為1.2公秉/年,原物料使用量超過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M02操作許可證核定值,未依許可證進行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3-22 |
5 | 2018-11-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政安路149巷124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八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八廠未依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應記載事項八: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記錄規定(續一),2.污染源設備操作記錄週期為每日乙次。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2-12 |
6 | 2018-11-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政安路149巷124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八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八廠一般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設置明顯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1-04 | |
7 | 2018-03-1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七巷八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四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四廠督察,貴公司四廠從事汽車零件電鍍作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定義之事業,督察時發現貴公司四廠自105年4月起至107年1月止有使用自來水(360001)原物料,且期間產生之廢布(廢棄物代碼:D-0803)委託清除處理,亦未申報其產出貯存及委託清除處理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19 | |
8 | 2017-03-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測機構之水質檢測報告及改善完成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2段98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其他工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16日派員稽查,於貴公司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39.3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其他工業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18 | |
9 | 2016-09-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政安路250巷202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九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1-15 | |
10 | 2016-08-29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新順里政安路五七巷八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四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款規定,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暨附表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24 | |
11 | 2015-08-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1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二段98號。 | 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9-17 | |
12 | 2015-05-28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桃園市 | 桃園市觀音區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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