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詠賀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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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2-08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三段22號 | 詠賀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2月8日配合環保犯罪後續追查作業,發現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許可證號: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43號,明知廢棄物應清除至合格之最終處理或再利用場所,卻將廢棄物清除至5處案地,逕由案地管理人員楊O春或楊O銘等人進行非法處理行為,貴公司實際負責人莊O表示與溢豐公司之間自109年合作開始至今皆未簽訂合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2-10-12 | |
2 | 2021-07-2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48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7日。 | 新竹市 | 新竹市海濱路240號 | 詠賀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貴公司清除車輛(638-X6)於110年7月20日清除垃圾進入本市垃圾焚化廠處理時尾車(R5-61)洩漏水污染環境。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8-24 | |
3 | 2021-07-0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4日。 | 新竹市 | 新竹市海濱路240號 | 詠賀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貴公司清除車輛(KLF-3212)於110年7月7日清除垃圾進入本市垃圾焚化廠處理時尾車(2R-11)洩漏水污染環境。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8-24 | |
4 | 2021-07-06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13日。 | 新竹市 | 新竹市海濱路240號 | 詠賀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貴公司清除車輛(386-GC)於110年7月6日清除垃圾進入本市垃圾焚化廠處理時尾車(23-VX)洩漏污水污染環境。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1-08-24 | |
5 | 2018-03-1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桃園市 | 國道3號龍潭南下地磅站 | 詠賀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車輛(車號:X5-787)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5-21 | |
6 | 2015-06-15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新市區省道臺一線南下320.8公里 | 詠賀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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