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安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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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7-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5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城西街三段501巷126號 | 安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111年9月6日核准公司代表人由丁X仁變更為丁X智,惟貴公司領有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X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X2號),登記負責人仍為丁X仁,貴公司於許可證記載事項中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未於變更後30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 |
待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5-04-07 | |
2 | 2023-10-1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布袋段1228.1228-1.1228-2.1228-3地號 | 安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林建仁等3人拆除工程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辦理林X仁等3人拆除工程(工程地號:臺南市安X區布X段1X28地號等4筆),領有拆除執照((112)南工拆字第00X17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2年10月13日至現場查核發現,該工程已拆除,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已先行動工,進行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之一般事業廢棄物。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2024-05-01 | |
3 | 2019-12-23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限改條件:檢送委託清除合約書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6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七股區後港段1257地號 | 安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二項次一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人員於108年12月23日21時許至七股區後港段1257-0000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將裝潢整修拆除所產生的廢棄物自行載運至安南區城西街三段501巷126號堆置,並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黃裕銘清除處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6-01 | |
4 | 2016-04-18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安南區城西街三段501巷內 | 安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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