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1 | 2018-05-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停工。 限改條件:申請取得操作許可證或經改善至屬不需申請許可之改善完成證明文件,並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送改善完成報告書。限改日期:107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學甲區新達里頂山寮61-3號 | 嘉豐建材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水泥及其製品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學甲區新達里頂山寮61之3號有砂石車、預拌混凝土車輛進出,且有怪手進行土方粒料裝載作業,查貴公司(管制編號:D9100929)領有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依規定取得操作許可證,即逕行預拌混凝土拌合程序之操作。 |
已改善完成 | 勒令停工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22 | |
2 | 2016-01-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學甲區頂山寮61號 | 嘉豐建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附表編號3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1-07 | |
3 | 2015-06-02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學甲區頂山寮61號。 | 嘉豐建材有限公司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勒令停工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7-07 | |
4 | 2015-03-2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1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臺南市 | 臺南市學甲區頂山寮61號。 | 嘉豐建材有限公司 |
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5-05-08 |
Currently on page 1
Data Sour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