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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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02-1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67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前於112年2月14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當時廢棄物熱處理(焚化處理除外)程序(M01)正常操作,發現以下缺失,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一、 壓球機(E009、E011)及回收儲槽(E013)正常操作,袋式集塵器(A002、A003)電源關閉,壓降為0cmH2O。 二、 烘乾機(E012)及包裝區(E037)正常操作,濕式渦流洗滌塔(A004)電源關閉,壓降為0cmH2O。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12-07 |
2 | 2023-02-06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新樂街79之1號地面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該公司螢石粉,未妥善收集,致污染鄰地土地。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6-06 | |
3 | 2020-02-1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1133巷60之1號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台銘貿易有限公司109年2月3日陳述書敘及已改善完成,本局109年2月11日派員稽查,發現原堆置於廠房外右側空地氟化鈣污泥(R-0910)已清空,部分R-0910委託貴公司派車清運至貴公司廠內再利用,惟受託再利用前未與台銘公司簽訂契約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7-21 | |
4 | 2019-10-01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83號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8年10月、12月及109年1月、2月、4月、5月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出量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1-19 | |
5 | 2019-06-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1133巷61-1號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6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本局進場督察,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24日及1月29日以自有車輛(車號287-T8)載運氟化鈣污泥半成品至台銘貿易有限公司路竹區之廠房堆置,惟自行清除廢棄物部分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2-10 | |
6 | 2019-06-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1133巷61-1號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6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本局進場督察,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24日及1月29日以自有車輛(車號287-T8)載運氟化鈣污泥半成品至台銘貿易有限公司路竹區之廠房堆置,惟廢棄物清運車輛(287-T8)未裝置即時追蹤系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2-10 | |
7 | 2019-06-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復興路1133巷61-1號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6月26日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本局進場督察,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24日及1月29日以自有車輛(車號287-T8)載運氟化鈣污泥半成品至台銘貿易有限公司路竹區之廠房堆置,惟自行清除廢棄物部分未提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2-10 | |
8 | 2019-06-11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新樂街83號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民眾提供佐證影片指貴公司108年6月11日上午11時37分廠房上方有白色煙霧飄出,檢舉貴公司未有效收集粉塵導致溢散,本局於108年6月11日14時30分派員稽查時請貴公司模擬影片時情形,於周界外發現貴公司從入料口大門逸散粉塵至周界外空氣中導致污染情事,經查為製程內污泥經旋窯加熱爐加熱烘乾時,入料口氣罩未將粉塵粒狀污染物收集致逸散至周界外污染空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8-22 |
9 | 2019-01-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2條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月28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違規事項如次:廠內設置之無機性污泥(D-0902)貯坑,未於明顯處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且其貯存地點及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有廢棄物飛揚及逸散之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9-04-08 | |
10 | 2018-12-1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改善:108年3月31日限改日期:108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位於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83號,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熱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656-01號)。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2月13日稽查發現,計有2項缺失,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說明如下: (一)污泥儲坑X001污泥堆置深度超過操作許可證核准深度2公尺。 (二)旋風分離器(A005)現場壓力損失為7cmH2O,與操作許可證範圍(1~5cmH2O)不符。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2-26 |
11 | 2018-03-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3月26日派員至本市岡山區新樂街83號稽查,發現貴公司無機性污泥(代碼:D-0902),以太空袋盛裝,露天存放於地面,未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施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6-28 | |
12 | 2018-01-1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里新樂街八三號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執行M01製程許可符合度查核,查核發現M01製程中之防制設施袋式集塵器(A002與A003)壓降為0 mmH2O,不符許可證核定範圍12~18 mmH2O,此外其防制設施濕式渦流洗滌塔(A004)之壓降為0 mmH2O,亦不符許可證核定範圍10~18 mmH2O,故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2-14 | |
13 | 2017-01-24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路252號前 | 台螢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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