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朝宇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1-0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 朝宇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並依同法第53條第2款規定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朝宇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金屬製品製造業,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廢棄物代碼:B-0399),該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期限已超過一年(113年8月至114年10月),惟未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向本局申請延長。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28 |
| 2 | 2021-03-2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一○○號 | 朝宇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因甲級廢(污)水專責人員王○○離職,由專責人員代理人馮○○代理,代理期間為110年1月8日至110年4月7日,按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前項代理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代理期滿前十五日內,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規定,貴公司應於110年3月23日前完成乙級以上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惟貴公司於110年4月16日始向本局申請設置專責人員,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6-07 |
| 3 | 2020-01-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旨案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一○○號 | 朝宇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法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9年1月7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廢活性碳(R-2408)交由再利用機構「威翰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清除及再利用,惟未與該公司簽訂清除、再利用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2-19 |
| 4 | 2020-01-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旨案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一○○號 | 朝宇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法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9年1月7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發現貯存廢油混合物(D-1799)之1噸貝克桶,惟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2-19 |
| 5 | 2019-11-04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台上里嘉新東路100號 | 朝宇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第28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3)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108年12月23日申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變更,原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蔡○○108年10月19日離職,變更為蔡○○,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於15日內(108年11月4日前)指定代理人報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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