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6-3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和平段212、611、612地號 | 新歐陽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民眾陳情案(災情案件通報),本局114年6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案地:本市岡山區友情路57號(和平段212、611、612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未領有工廠登記,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624萬元,現場堆置大量廢塑膠、廢木材棧板及木頭、廢冰磚、廢包裝膜及廢鐵等廢棄物,現場人員歐○○表示現場廢棄物係向事業單位收受後並轉售於再利用機構或處理機構,案地係作為暫時貯存用地。前述收受及清理行為,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批發零售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0-10 |
| 2 | 2025-06-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和平段212.611.612地號(都巿計畫區農業區) | 新歐陽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接獲火警通報,經派員至貴公司貯存場址稽查,查係屬都市計畫區農地,非合法登記之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即擅自逕行長期露天堆置貯存易燃性廢塑膠,且鐵皮廠房內亦貯放易燃性之塑膠再生粒,因管理不當引發悶燒自燃大火,未設有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產生大量濃煙粒狀污染物及明顯燃燒異味直接散佈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三、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分期繳款中 | 否 | 否 | 否 | 2025-10-14 |
| 3 | 2020-10-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燕巢區中興路977號 | 新歐陽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9年10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承租本市燕巢區中興路977號及本市岡山區和平段612地號土地堆放廢塑膠,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14 |
| 4 | 2020-10-2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燕巢區中興路977號 | 新歐陽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9年10月20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承租本市燕巢區中興路977號及本市岡山區和平段612地號土地堆放廢塑膠,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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