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1-29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並限期於115年2月1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岡山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 | 鎮運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KLD-8622號進入本市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未取得「各縣市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標章」。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1-06 |
| 2 | 2025-10-31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6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竹南鎮竹南科學園區(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鎮運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8777)前於114年6月13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業經本府裁處並限期於文到30日內改善完成在案。惟該車輛屆期仍未完成檢驗,再次於114年10月31日進入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14 |
| 3 | 2025-06-13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 苗栗縣 | 苗栗縣竹南鎮竹南科學園區(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 | 鎮運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8777)於114年6月13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5-07-15 |
| 4 | 2024-04-04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元整,並限期於113年9月25日前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合格。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次處罰。(註:如於違反時間後已完成檢測,則無須理會本限期改善通知部分之處分。)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第一貨櫃中心58碼頭管制站 | 上景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車輛KLE-718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是 | 否 | 2024-08-19 |
| 5 | 2023-10-23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36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鶯歌區德昌二街往八德路 | 上景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E-****)之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1-24 |
| 6 | 2022-08-30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頭城鎮國道5號頭城交流道 | 上景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不須繳納 | 否 | 否 | 否 | 2022-10-11 |
| 7 | 2021-03-16 | 移動污染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5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宜蘭縣 | 宜蘭縣頭城鎮國道5號頭城交流道 | 上景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排放空氣污染物超標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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