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國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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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2-2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2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長興路六六號 | 國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路竹區長興路66號從事耐衝擊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7),於113年2月20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元件編號A02-O01(流體組成:苯乙烯,背景值:1.9ppm,檢測值:2,390 ppm)、A05-N03(流體組成:苯乙烯乙苯混合物,背景值:2.1pm,檢測值:8,138 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04-29 |
2 | 2023-05-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長興路六六號 | 國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於本市路竹區後鄉里長興路66號從事耐衝擊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7),經本局人員112年5月18日至貴公司前開製程執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檢測作業,檢測結果共計2點設備元件(元件編號:011120518141P、流體組成:苯乙烯、背景值1.72 ppm、檢測值45,584 ppm)(元件編號:011120518269P、流體組成:苯乙烯、背景值2.37 ppm、檢測值10,979 ppm)洩漏淨檢值已逾「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7-12 |
3 | 2023-03-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0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長興路六六號 | 國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國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於本市路竹區長興路99號從事耐衝繫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屬環境部公告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該公司應於112年3月3日前提送專責人員完成到職訓練之證明文件報本局備查,惟該公司遲至112年4月7日提送,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9-26 |
4 | 2022-07-2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長興路六六號 | 國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位於本市路竹區長興路66號從事耐衝擊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業於102年10月28日依規定設置秦○○為專責人員在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7月6日以環署空字第1111090092號函請本局查明貴公司原設置之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秦○○是否有兼任職業衛生安全人員情事,經本局於111年7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秦○○於擔任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期間同時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檢查處備查日期:111年8月3日,該員擔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起訖時間為93年5月17日~迄今)之情形,不符「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所設置專責人員...,並專職執行業務...,不得兼任環保法規以外其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或從事其他與污染防制(治)無關之工作。...」,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有關專責單位或人員之設置條件及管理事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3-01-03 |
5 | 2018-09-0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後鄉里長興路六六號 | 國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路竹區長興路66號從事耐衝擊級聚苯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07),於107年9月6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元件編號P01-LP21(流體組成:苯乙烯,背景值:0.2ppm,檢測值:6,501 ppm)、X12-LP07(流體組成:苯乙烯,背景值:1.9pm,檢測值:2,743 ppm)及E11-LP31(流體組成:苯乙烯,背景值:0.4ppm,檢測值:7,193 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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