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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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08-1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左營區文強路13號 | 永丰成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3項次2)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高雄市田寮區田寮段○○○-○~○○○-○地號、牛稠埔段○○○-○、○○○-○地號、田寮段一小段○○○○、○○○○、○○○○地號非法處理廢棄物案,本局於110年8月17日由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執行「○○○○」環檢警調專案行動,會同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負責人張○○戶籍地(本市○○區○○街○○號,已租他人現未居住)及營業地點(本市○○區○○路○○號)稽查。負責人○○○表示派車業務係由○○○負責,110年1月28日○○○受○○○委託載運廢木材,司機○○○(○○)表示同日由○○○帶路至○○路○段高雄駕訓班對面巷子處資源回收場載運,並至田寮案地傾倒,當日載運2車次,載運金額共6000元(1車次3000元)匯○○個人戶頭。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受託廢棄物處理(非法棄置)業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1-10-20 | |
2 | 2021-08-1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左營區文強路13號 | 永丰成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高雄市田寮區田寮段○○○-○~○○○-○地號、牛稠埔段○○○-○、○○○-○地號、田寮段一小段○○○○、○○○○、○○○○地號非法處理廢棄物案,本局於110年8月17日由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執行「○○○○」環檢警調專案行動,會同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負責人張○○戶籍地(本市○○區○○街○○號,已租他人現未居住)及營業地點(本市○○區○○路○○號)稽查。負責人○○○表示派車業務係由○○○負責,110年1月28日○○○受○○○委託載運廢木材,司機○○○(○○)表示同日由○○○帶路至○○路○段高雄駕訓班對面巷子處資源回收場載運,並至田寮案地傾倒,當日載運2車次,載運金額共6000元(1車次3000元)匯○○個人戶頭。貴公司110年1月28日有載運廢木材,惟查1月份營運紀錄申報為零,貴公司負有確實申報廢棄物流向之責,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1-10-20 | |
3 | 2021-08-1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左營區文強路13號 | 永丰成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3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高雄市田寮區田寮段○○○-○~○○○-○地號、牛稠埔段○○○-○、○○○-○地號、田寮段一小段○○○○、○○○○、○○○○地號非法處理廢棄物案,本局於110年8月17日由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執行「○○○○」環檢警調專案行動,會同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負責人張○○戶籍地(本市○○區○○街○○號,已租他人現未居住)及營業地點(本市○○區○○路○○號)稽查。負責人○○○表示派車業務係由○○○負責,110年1月28日○○○受○○○委託載運廢木材,司機○○○(○○)表示同日由○○○帶路至○○路○段高雄駕訓班對面巷子處資源回收場載運,並至田寮案地傾倒,當日載運2車次,載運金額共6000元(1車次3000元)匯○○個人戶頭。貴公司未與產源事業及處理機構簽訂契約,致廢棄物棄置於田寮案地,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1-10-20 | |
4 | 2021-05-3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路一四五九之一號 | 永丰成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第1項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並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所在地業於110年4月29日變更為本市前鎮區新生路58號1樓,惟變更後30日未辦理清除許可文件變更申請,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1-11-03 | |
5 | 2020-03-10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路1459之1號 | 永丰成資源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9年4月2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9年2、3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2020-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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