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高旺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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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5-09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 嘉義縣 | 嘉義縣東石鄉台82及台61交叉路口 | 高旺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牌:BWU-1713)於113年5月9日16時09分,行經本縣東石鄉台82及台61交叉路口,駕駛亂吐不明液體,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8-06 | |
2 | 2022-11-0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成功路489號 | 高旺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接獲民眾陳情在岡山區嘉新東路附近有露天燃燒造成空污之情事並提供佐證影片,派員於111年11月03日16時43分查得露天燃燒污染源為貴公司倉庫廠區內後方,有燃燒事業廢棄物事實,佐證影片顯示燃燒時未設置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致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空氣中,污染空氣,本案污染事實已經貴公司確認並現場簽名。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是 | 否 | 否 | 2022-11-21 |
3 | 2021-11-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東路150巷18號 | 高旺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於110年11月29日10時15分稽查貴公司時,發現貴公司露天燃燒導致於周界外明顯可見黑煙(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致空污情事,且相關稽查影片資料,現場無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1-12 |
4 | 2017-03-29 | 一般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三民區同協路143巷13號前 | 高旺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利用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08 | |
5 | 2017-01-0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為隨段648地號 | 高旺螺絲工業有限公司 |
106年1月6日發現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6年1月16日完成改善。又於106年2月22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高旺螺絲工業有限公司」(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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