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10-22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於文到起90日內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5年02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安招路(市道186線)至橋科1-2號道路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10月22日派員稽查「台39線高鐵橋下道路延伸線優先路段工程(管制編號:E114SC4002-1)」(位址:高雄市燕巢區角宿里安招路至橋科1-2號道路)發現以下缺失,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共記缺失3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2)車行路徑未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之替代方案執行,記10點。(3)裸露地表第一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百分之九十,記4點。(4)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操作未設置局部集氣系統或加壓噴水設施,記10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11-11 |
| 2 | 2025-08-27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4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84號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8月27日派員稽查旨案工程(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84號)發現以下缺失,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共記缺失28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1)旨揭工程屬第一級營建工程,稽查時發現工地內車行路徑有效抑制粉塵之防制設施,實施面積未達百分之九十以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設之鋼板間未密合,且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記4點。(3)拆除作業時未採行設置加壓噴灑水設施、於結構體包覆防塵布或設置高度達2.4公尺阻隔設施之防制設施之一,記10點。(4)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操作未設置局部集氣系統或加壓噴水設施,記10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9-22 |
| 3 | 2025-05-2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4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苓雅區輔仁路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於114年5月26日派員至「O9聯開案周邊都市計畫道路開闢工程(管制編號:E114E84004-1)」稽查發現以下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共記缺失4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一、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二、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三、第一級營建工程,裸露區域應實施防制措施面積未達百分之九十,記4點。 四、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記4點。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6-24 |
| 4 | 2022-01-2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楠梓區油廠段125、130、133~139、155地號(楠梓區學專路上中油廠區內)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本局110年11月5日至「加速高雄煉油廠第三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乙案(管制編號:E110E4Z088-1)」營建工地稽查發現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4點)及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點)等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記缺失8點,並請貴處於111年1月19日前限期改善。 二、本局111年1月20日複查發現,現場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屆期仍未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31 |
| 5 | 2022-01-2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1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楠梓區油廠段125(1)、126、130(1)、131、132、140~154、155(1)、156~162地號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一、本局110年11月5日至「加速高雄煉油廠第三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工作-甲案(管制編號:E110E4Z086-1)」營建工地稽查發現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4點)及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4點)等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記缺失8點,並請貴處於111年1月19日前限期改善。 二、本局111年1月20日複查發現,現場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屆期仍未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2-08-31 |
| 6 | 2019-01-29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半廓路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12月11日稽查發現「林園公12北側道路開闢工程暨雨水下水道工程」(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汙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之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12月21日前完成改善。本局人員續於108年1月29日複查發現本案工程再有(1)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8點,業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5-06 |
| 7 | 2018-07-10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智文慈路<國道1號鼎金系統>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7月10日稽查發現「國道1號鼎金系統交流道改善-國10東向銜接國1北上匝道工程」(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12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9-03 | |
| 8 | 2018-06-0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楠梓區援中港附近、橋頭區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7日稽查發現「高雄市濱海聯外道路開闢工程(北段道路0K~2K+100)(第一期)<道路部分>」(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之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4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7年5月17日完成改善。 本局人員續於107年6月5日複查發現本工程再有(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或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共缺失記點8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26 | |
| 9 | 2018-05-25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擴建路上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25日稽查發現「前鎮區特貿7E周邊道路開闢工程」(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規定,缺失記點14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04 | |
| 10 | 2018-05-1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林園區仁愛路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人員於107年5月11日稽查發現「林園仁愛路拓寬工程」(1)簡易圍籬未緊密相連、(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之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缺失記點12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8-02 | |
| 11 | 2017-12-13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鹽埕區新樂街46號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106年12月13日稽查發現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4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之說明二第1項第2款第1目規定,限期於106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又於107年1月22日稽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缺失記點4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高雄市立鹽埕國民中學校園整體規劃暨第二期校舍改建工程(建築部分)-新建」,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之缺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3-16 | |
| 12 | 2017-11-2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仁武區華北街96號旁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經本局人員於106年11月21日稽查發現有「仁武區興亞橋改建工程」(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其他同等功能之粒料)舖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4)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等缺失,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共缺失記點22點,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5-07 | |
| 13 | 2017-09-28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縣道186線本工環東路至河華路(前峰路上)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岡山區縣道186線本工環東路至河華路拓寬後續工程」,有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簡易圍籬未緊密相連之缺失。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3-05 | |
| 14 | 2017-08-1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鳳山區體育路65號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本局於106年8月16日稽查發現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0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18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鳳山運動園區設施改造工程(建築部分)」(1)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1-20 | |
| 15 | 2017-07-26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0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燕巢區、大社區(國道十號燕巢交流道延伸高46線銜接186甲)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本局於106年7月26日稽查發現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18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國道十號燕巢交流道延伸高46線銜接186甲道路工程(第一期)」(1)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3)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9-26 | |
| 16 | 2017-06-08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岡山區八寶橋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本局於106年6月8日稽查發現工程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10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20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從事「岡山區八寶橋改建工程」(1) 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2)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8-28 | |
| 17 | 2016-11-21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大寮區潮寮路51之9號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第10條,缺失記點12點,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2-20 | |
| 18 | 2016-10-14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路竹區大仁路7號旁.地號高雄市路竹區環球段1236(1)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高雄市路竹區高11線拓寬工程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1-10 | |
| 19 | 2016-05-18 | 營建工程 |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那瑪夏區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6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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