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嘉豐海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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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11-02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98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二三號 | 嘉豐海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SS、COD超標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1-13 |
2 | 2019-12-2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7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二三號 | 嘉豐海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並領有本局核准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於108年12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位於前鎮漁港南一路23號),稽查廢(污)水排放情形,人員逾放流口取樣化驗結果: 生化需氧量516 mg/L(標準限值為30 mg/L)、化學需氧量536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及懸浮固體93.0 mg/L(標準限值30 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2-03 |
3 | 2018-06-05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23號 | 嘉豐海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於107年6月5日9時15分派員至貴公司冷凍廠稽查時,現場於廠區周界外下風處明顯可聞氨氣惡臭異味,並以氣體偵測器量測氨氣數值為4ppm,確認氨氣外洩,經查係為貴公司廠內因氨氣儲糟之液位管老舊破裂,造成氨氣外洩污染空氣,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7-10 | |
4 | 2017-12-1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23號 | 嘉豐海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於106年12月14日19時33分派員至貴公司冷凍廠稽查時,現場查察係為貴公司廠內置放氨氣因壓縮機進行維修時洩壓造成氨氣外洩,人員於周界外下風處明顯可聞氨氣惡臭異味,現場以檢知管量測為10ppm,確認氨氣外洩,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1-23 | |
5 | 2017-12-13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23號 | 嘉豐海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本局於106年12月13日10時18分派員至貴公司冷凍廠稽查時,現場查察係為廠內置放氨氣之低壓桶(內裝液態氨)的安全閥管線老舊腐蝕破裂造成氨氣外洩,人員於周界外下風處明顯可聞氨氣惡臭異味,現場以檢知管量測已超過30ppm,確認氨氣外洩;復於同日15時05分再次前往稽查,人員於周界外下風處(廠區後方),仍明顯可聞氨氣惡臭異味,現場再度以檢知管量測已超過30ppm,仍有氨氣外洩造成空氣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8-02-06 | |
6 | 2017-09-20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23號 | 嘉豐海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原設置乙級廢(污)水專責人員蔡○○業於106年8月8日自貴公司離職,惟貴公司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局備查;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法第21條第2項授權訂定「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離職、異動時,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由設置之代理人代理,並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書面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16 | |
7 | 2017-04-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二三號 | 嘉豐海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號規定,罰鍰新臺幣6千元整。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案係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來函資料所示,貴事業於105年11月至106年2月份漏報廢棄物貯存及廢棄物申報異常(詳如附件),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10-30 | |
8 | 2016-08-27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23號 | 嘉豐海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0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10-10 | |
9 | 2015-07-16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南一路二三號 | 嘉豐海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及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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