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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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08-0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1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中林路三四號 |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於本市小港區鳳森里中林路34號操作固定污染源環己酮製造程序 (M04),經本局於113年8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該製程廢水處理場W001(T-4301)調勻池經紅外線氣體顯像測漏儀確認有揮發性有機物洩漏逸散影像,且火焰離子化偵測器測得洩漏之揮發性有機物濃度為4,482ppm及4,256ppm,可知該調勻池未維持氣密狀態,不符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8條第2項,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4-12-04 |
2 | 2019-07-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中林路三四號 |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08年7月29日至貴廠執行旨揭製程(M04)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A06-N01(淨檢值:13,286ppm)、A06-R01(淨檢值:10,231ppm),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皆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10-14 |
3 | 2018-12-06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應於108年5月20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8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中林路三四號 |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廠環己酮製程(M13)經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中,PD01排放管道使用條件為貴廠固定污染源廢水(液)焚化處理程序(M12)停車或緊急排放,其使用頻率為120日/年。 本局於107年12月6日稽查貴廠前揭製程,發現貴廠106年固定污染源廢水(液)焚化處理程序(M12)停車天數為191日,逾前揭使用頻率120日/年,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3-11 |
4 | 2017-04-18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本案應於106年8月22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6年08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中林路三四號 |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6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鳳森里中林路34號從事化學原材料製造業,領有固定污染源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環己酮肟化學製造程序)(M05)之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派員於106年4月18日至現場執行該製程固定污染源許可查核,固定污染源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環己酮肟化學製造程序)(M05)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氧化氮去除器(編號:A501、A502)2套設備,操作許可證所載操作條件各別為600~1133Nm3/min,惟現場查無A501、A502各別之廢氣流量值,僅發現於濕基廢氣處理量監控值約42,853Nm3/hr(≒714Nm3/min),流量計設置於2套設備前端(採串聯方式),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數量,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6-14 | |
5 | 2016-08-2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中林路三四號 |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廠105年8月29日固定污染源廢水(液)焚化處理程序(M12)廢液焚化爐(EC01)排放管道(編號:PC01)定期檢測報告內容,經審查於檢測當日使用之原料量、燃料量及其防制設備操作條件,符合其操作許可證核定之條件範圍且檢測流程合理,惟檢測報告污染物分析結果,鉛及其化合物之檢測濃度值0.254 mg/Nm3,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0.2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7-04-28 | |
6 | 2015-08-0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高雄市 | 高雄市小港區鳳森里中林路三四號 | 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之規定處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16-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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