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View Establishment Information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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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10-26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太平一段205、226、1484地號 | 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太平營建混合物資源處理場為再利用機構,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十九)之事業。經查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貯存區含有其他非廢塑膠可回收物,且建築廢棄物暫存區有貯存廢紙之情形,與核可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惟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7-17 | |
2 | 2023-10-23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鶯歌區二橋里中正三路一五六巷二二號 | 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鶯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字號:111新北市廢乙處字第0***號),現場貯存廢塑膠(容器)(廢棄物代碼:R-0201)、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899),惟各類廢棄物相互混雜,且廢棄物名稱標示張貼於同一處,核屬未依事業廢棄物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5-15 | |
3 | 2023-06-29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太平一段205地號 | 太平營建混合物資源處理場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所屬太平營建混合物資源處理場為再利用機構,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F09401******),經查場內製程產出之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於111年、112年度委託必得企業社清除至耀翔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機構),惟查現場未提供111年度與必得企業社簽訂之清除契約書以供查核。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3-09-27 | |
4 | 2023-04-12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鶯歌區二橋里中正三路一五六巷二二號24.9429498,121.3307167 | 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鶯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 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字號: 111新北市廢乙處字第0135號),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一中隊至貴公司鶯歌廠督察,發現現況製程與處理許可證所載流程圖不符,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4-01-22 | |
5 | 2021-07-29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雲林縣 | 雲林縣口湖鄉蚵寮段309-2地號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110年7月29日16時50分會同本縣北港分局口湖分駐所警員至本縣口湖鄉蚵寮段322等9筆地號查察,稽查時現場為海神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神公司)從事雲林縣太陽光電漁業養殖工程該場所中斷堆置大量土石方(碎磚瓦、水泥塊)夾雜些許廢棄物,並由海神公司出示該場所使用之土石方來源(出貨單),包含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富佑土資場有限公司、勝輝土資工程有限公司、益昇再利用股份有限公司、永霖開發實業有限公司、陞曜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家公司,經查該6家公司為合法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次查6家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後之產品未核准可參雜廢棄物,與現場物料樣態不符,該6家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規定。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尚未繳款 | 否 | 否 | 2022-11-11 | ||
6 | 2021-02-24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太平嶺段13、16、20-3地號 | 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6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公司堆置場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4點影響防制效果: 1.雖採行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於堆置區四周以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惟其總高度未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1.25倍以上,記缺失4點。 2.公私場所內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未依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規定設置或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13 |
7 | 2020-04-21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 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5.(2)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處字第0510號),屬環保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情形之機構(管制編號:F0814777),經查發現有受委託收容昇記建材有限公司(管制編號:A3405686)清運逢昌營造有限公司承攬桃園市政府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桃園忠烈祠暨神社文化園區第二期修復工程(管制編號:H42C4157)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網路申報遞受三聯單(聯單編號:H42C415710900048、H42C41571090004、6H42C415710900047)之登載清除機具車輛(車號:759-TL),與紙本遞受三聯單登載清除機具車輛(車號:KEC-0669)不符,經比對該三筆聯單車輛進場畫面確認實際清除車輛(車號:KEC-0669),網路申報資料記載之清除車輛車號與實際清除廢棄物之車輛車號不符,貴公司未自收受廢棄物後一日內連線確認聯單不接受,並自確認不接受起一日內,請求該事業、清除者連線補正申報資料及再次連線確認聯單接受,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10-16 | |
8 | 2020-04-10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林口區太平嶺段13,16,20-3地號 | 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第3款及第7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合計記點22點: (一)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區四周以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惟防塵網或阻隔牆高度未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1.25倍;設置自動灑水設備,灑水範圍未涵蓋堆置區域,致堆置物未保持濕潤,記缺失4點。 (二)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公私場所內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未依規定設置或採行防制設施,致嚴重泥濘及車行揚塵,記缺失10點。 (三)公私場所以車輛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車輛清洗):須設置自動洗車設備者,其自動洗車設備規格未符合規定,水壓不足無法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記缺失4點。 (四)公私場所從事易致粒狀污染物逸散之製程、操作或裝卸作業:採用灑水設施者,噴灑範圍、水量及頻率不足,致卸料作業時有明顯揚塵,記缺失4點。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0-07-13 |
9 | 2020-03-1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三路156巷22號 | 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鶯歌廠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處字第0510號),查其錄影系統紀錄應保存6個月而未保存,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已改善完成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7-06 | |
10 | 2020-03-17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三路一五六巷二二號 | 陽光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鶯歌廠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1)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處字第0510號),屬環保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情形之機構(管制編號:F0814777),經比對事業廢棄物委託共同處理管制遞送三聯單(聯單編號:F05C053410800005及H43D797510900120)與同時段監視器畫面實際廢棄物總重量與聯單記載廢棄物總重量明顯不符(兩筆聯單各相差480公斤及2,990公斤)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2020-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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