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5-03-17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泰山區泰山路117號 | 尚俊塑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查貴公司委託芳德企業社清除處理廢棄物(廢塑膠混和物;代碼:D-0299),惟芳德企業社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核屬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5-07-30 |
| 2 | 2024-04-09 | 固定空污 | 罰鍰新臺幣320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泰山區泰山路117號 | 尚俊塑膠有限公司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製程使用廢水管、廢塑膠門板、廢塑膠混合物等為原料,經分料、粉碎、攪拌及塑膠押出程序後產出塑膠粒成品,且總設計或實際產量達1,000公噸/年以上,核屬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8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押出成型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6-05-18 |
| 3 | 2020-10-28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泰山區泰山路117號 | 尚俊塑膠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收受事業廢棄物(廢塑膠)從事塑膠粒原料再利用作業,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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