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 Penalty Data Go Back
Inspection results and penalty amounts for regulated business pollution sources
| # | Violation Date | Pollution Category | Subject | Jurisdiction City/County | Violation Address | Violator Name | Reasons for Penalty and Laws | Improvement Status | Other Penalty Methods | Payment Status | Reminder Status | Administrative Transfer | Serious Violation | Penalty Date |
|---|---|---|---|---|---|---|---|---|---|---|---|---|---|---|
| 1 | 2021-01-2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四二八巷七弄二四號 | 峻翔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645-02號),發現以下事項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經本局限期110年1月20日前改善完成,惟未於限期內改善: 1.許可登記處理單元(氰系第一氧化槽(T01-02)、氰系第二氧化槽(T01-03)),現場未設置。 2.增設處理單元(中和槽、污泥濃縮槽、還原槽、緩衝槽、砂濾器、鉻系廢水槽)。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5-10 |
| 2 | 2021-01-05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四二八巷七弄二四號二樓 | 峻翔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於放流口採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204 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已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29 |
| 3 | 2020-12-07 | 水污染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四二八巷七弄二四號 | 峻翔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從事電鍍業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3645-02號)原核准設置王語涵廢污水乙級專責人員,已於109年5月20日離職,惟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局備查。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21-03-05 |
| 4 | 2019-07-10 | 事業廢棄物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新北市 | 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428巷7弄24號 | 峻翔企業有限公司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貴公司為登記資本額600萬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0203738),經查發現自107年5月26日起開始貯存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廢棄物代碼:A-8801),貯存期限已超過1年,惟未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本局申請延長 |
不須改善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無分期已繳清 | 否 | 否 | 否 | 2019-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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